随后,何女士又在汉口另一家大型医院咨询,得到差不多的答案。至此,何女士完全确定了富康整形调包了她多次要求确定的全进口毛绒面的丰胸产品。
记者在何女士出示的一对丰胸材料上的产品标签和产品责任保险卡上看到,上面注明的乳房植入体生产商为上海信晟医疗制品有限公司。而通过网络查询,该公司的乳房植入体批准文号备注里明确写有“规格型号由‘银星’变为‘雨霖’,‘高弹’变为‘雪绒’,‘普通’变为‘水韵’”,批准日期为2006.03.08,有效期为2010.03.08。
而何女士体内植入的恰是“水韵高隆”型号,价格大约在5000元至1万元间。
今年元月13号,何女士找到了富康整形的郑院长和穆主任,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但院方表示医院调查的情况同何女士反映的情况有差别,但不愿具体透露。
随后,何女士和哥哥先后六次前往富康整形医院,向院方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对于更换她确定的全进口毛绒面假体产品一事做出赔偿,二是后期治疗费用等问题。” 希望院方能够承认事实,并拿出解决办法。但院方表示不存在更换产品的问题。
前日,何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按有手印的操某亲笔“证人证言”,上面写着“本人操某——武汉富康激光医学美容门诊部业务经理,与何某(化名,编者按)谈定在该门诊部做隆胸手术中,使用器材是国外进口的4万元毛绒面的(折后为2万余元)。但在医院手术过程中未经何某同意,使用了国产的乳房植入体。”
记者电话联系上操某,他在电话中承认了“证人证言”确为他本人所写。
“从交费、发货,都是由医院的专人做的,我根本接触不到。”操某表示,其实他当时对产品是否为进口货根本不懂。现在只是客观公正地把事实写出来。“何女士确实是有理的,院方不讲诚信,应该为自己的‘失误’主动担当起相应的责任,友善地解决此事。”操某强调说,责任确在院方。
他还向记者解释,之所以现在写下证言,是因为中间何女士曾在医院找过他几次,二人有过坦诚的交流,他觉得应该说明事实真相。“做事要有职业操守,做企业要有责任担当,现在即使上法庭,我还是会按照证言来讲。”操某说。
此外,何女士的朋友也写出了证人证言,证明当时何女士与院方代表谈定的隆胸植入体是进口毛绒面的假体。
员工书面证实调包回应》》》
院方:不存在更换问题
硚口区卫生局将介入调查
前日下午,记者赶到富康整形,见到了此前与何女士协商此事的郑院长。 “根据何女士以及其他人的说法,医院应该使用的是进口假体,最后怎么会换成了国产产品?”对于记者的提问,郑院长予以了否认。
“手术前她对产品进行了确认,并且有签字,都是按照医疗规范操作的。而且我们核实的产品编号、价格以及病历信息都是相吻合的,不存在更换的问题。” 当记者想了解医院内部交费、取产品直至最后手术都经过了哪些环节,涉及哪些部门哪些人员,是否在中间环节存在人为疏忽或故意时,郑院长并未正面回答,而是一再强调何女士所使用过的产品编号、价格以及病历信息是相吻合的。
郑院长表示,院方经过调查初步认定医疗层面上没有问题。在与医院接待人员的沟通方面存在问题,但说不清楚是谁的问题。“因不明晰而导致的误会,双方应共同承担责任。” 在记者提及其员工操某所出具的证言时,郑院长表示,那是受何女士及其家人威胁写下的。但记者昨日向操某核实此事时,操某表示,何女士虽然来医院闹过,与自己有过牵扯,但并无人身攻击或威胁,证人证言是自己自愿写下的,并不是胁迫的,内容也是客观公正的。
目前,何女士正在向司法等部门提请申诉,希望能够得到一个公正、合理合法的回答。据了解,今日,硚口区卫生局将对此事进行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