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于淼称,该局在此次专项检查中共抽取电磁炉30批次,合格25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为83.3%。
据了解,不合格的商品分别是:规格为ZD-20A2000W的红三角智能变频电磁炉、规格为FC-16-B的半球牌微电脑电磁炉、规格为TCH2022的TCL牌电磁炉、规格为LG-202000W的LG·EOR电磁炉。这批电磁炉生产日期均在2010年。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机械强度不合格。
来源:新华网 刘毅非 责编:寄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