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通知书
渝工商广停字[2011]3号
各有关新闻媒体:
经监测,我市部分新闻媒体发布的“广州敬修堂追风透骨丸”、“创造力训练机”广告,涉嫌严重违法,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
依据《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现责令各相关媒体从2011年2月13日起停止发布上述广告。我局将加强对上述广告跟踪监测,对未执行停止发布决定的违法广告,将依法移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附:《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清单》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2月11日责令停止发布广告清单(3)
序号
广告名称
广告类别
发布媒体
违法表现
1
广州敬修堂追风透骨丸
处方药
经济频率、新闻频率
(1.31-2.9)
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
2
创造力训练机
信息产业
商报(2.10第5版)
1.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2.广告中使用数据未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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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责编:周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