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北京讯 2011年2月23日,河北省石家庄消费者刘先生的光大银行信用卡第三次被无故冻结,并因此造成了刘先生的信用已超限6500元,他需承担利息、违约金、超限费等相关费用。而刘先生表示,他的信用卡被冻结一事他本人并不知情,“光大银行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刘先生说。
信用卡无故被冻结 媒体曝光助维权
据刘先生介绍,早在2009年他就申请过光大银行时尚先生信用卡,未使用几个月就被无故冻结。
随后,2009年6月刘先生又申请了光大银行音乐信用卡。没想到2009年8月,刘先生的信用卡又一次在没有银行任何提示告知的情况下被冻结了,刘先生毫不知情的刷卡消费时,才得知自己的信用卡已被冻结。为此,刘先生多次致电光大银行客服申诉无果。
无奈之下,刘先生找到石家庄当地的新闻媒体反映这一事件。随后,石家庄的一些媒体报道了刘先生信用卡无故被冻结这一经历。“在节目播出后,光大银行北京信用卡中心处理投诉部门的客服联系我,并且把冻结的信用卡解冻,让我继续使用。”刘先生介绍道。
信用卡再次被无故冻结 超限金额谁买单?
2011年2月24日,刘先生还款时得知他的信用卡第三次被冻结了,而他本人并不知情。与以往被冻结不同的是,这一次刘先生因卡号被冻结后,他必须承担超限金额的利息、违约金、超限费等。
刘先生的信用卡原来额度为13000元,在2011年1月他办理了调整额度业务,增加了6500元临时额度。刘先生因不知道自己的卡已被冻结,因此临时额度已被消费。时至2011年2月24日,刘先生还款时银行才告知他卡号已于2月23日被冻结,而信用卡额度已自动调回13000元,因此刘先生应该承担6500元超限部分的相关费用。刘先生表示,光大银行在无任何告知情况下冻结了他的卡号,侵犯了他的知情权和公平权,还使他蒙受了经济损失。
光大银行未表态
为此,2011年2月28日编辑联系了光大银行客服,工号为1239号的客服工作人员告诉编辑,他们只接受客户本人的咨询。至于刘先生的具体情况,光大银行相关部门会回复编辑。
2011年3月1日,编辑再次致电光大银行客服,工作人员仍然表示将会有后台相关部门联系编辑,至于该银行传真也不便提供与编辑。3月2日,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继女士致电维权网,表示将向用户核实信用卡被冻结一事后,再回复编辑。截止发稿前,仍未收到光大银行相关回复。
刘先生的信用卡为何被反复冻结?超限后的相关费用由谁买单?维权网将继续关注
律师观点:冻结卡号消费者有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秦福律师表示,如果银行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冻结了其卡号,是未履行通知消费者的附存义务,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据编辑了解,消费者经常会遭遇信用卡无故被冻结,而一些用户选择了忍气吞声销户了事,一些消费者则试图向银行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最终也无任何处理结果。
随着信用卡在公众消费生活中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小小卡片带给人们的便利早已毋庸置疑。但与此同时,有关信用卡的诸多使用问题也逐渐凸现。持卡人的知情权成为广大刷卡一族共同关注的焦点。
专家表示,遇到需要金融维权的事情,消费者首先可以向消委会咨询一些合理化建议,若银行方面构成了侵权,消委会将指导消费者怎样去维权。此外,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找银行协商、找银监会投诉或者请律师到法院上诉来解决维权问题。(安树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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