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表面上一直亲密无间,但是一则迟来的公告还是将构成浙江龙盛(600352)实际控制人的4位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裂痕曝光。
浙江龙盛近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公告显示,自2008年8月1日起,公司现任第三大股东阮伟兴就已经与实际控制公司的“阮氏家族”不合,已不再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公司。
据公告,浙江龙盛原由阮水龙、阮伟祥、阮伟兴及项志峰四人共同控制,其中,阮水龙为阮伟祥、阮伟兴之父,与项志峰为翁婿关系。截至2008年7月31日,四人共持有浙江龙盛35.75%股份,持股比例依次为14.78%、8.69%、8.31%和3.96%。但是因阮伟兴与控股股东中的其他三人对浙江龙盛的经营存在较大分歧,自2008年8月1日起,阮伟兴与上述三人不再存在共同控制公司的一致行动关系。
不过对于上述一致行动人之间发生的变故,浙江龙盛一直没有公告,直到上述公告被披露。对此,浙江龙盛的解释是,上述自然人未能就对公司的一致行动及控制关系的变动及后续安排提交书面声明和承诺,直至2011年2月25日,阮水龙、阮伟祥、项志峰等三人才共同提交了《关于一致行动及共同控制关系变动的声明与承诺》。
同时,公告表明,上述三人构成新的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后,持股比例由原来的35.75%下降为27.44%。截至2011年2月25日,上述三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再次下降,已降为24.998%。
阮氏家族的其他控制人为何要将阮伟兴“扫地出门”?也许可以从浙江龙盛之前的有关公告中找到蛛丝马迹。
资料显示,阮伟兴、阮伟祥二人均自第一届至第三届董事会担任董事职务。阮伟兴学历为大专,曾担任过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阮伟祥学历为理学硕士,除了担任董事外,还在第一、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内担任公司总工程师,拥有较强的技术背景。
但是在2007年4月13日,浙江龙盛上市后的第四个年头,浙江龙盛公告,因作为董事候选人的阮伟兴违规出售公司17.77万股,有损董事诚信形象,且已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决定撤销其第四届董事候选人资格,公司股东大会因此延期召开。同日,公司也发布了新的董事会候选人名单,董事会选举完成之后,浙江龙盛的董事长一职由阮伟祥担任并兼任总经理。
而且,当时公布的2006年年报薪酬情况也显示,此时的阮伟兴可能已经在浙江龙盛失势。当年该公司任期内公司5位非独董董事中,只有阮伟兴一人的报酬是零元,其余四人从上市公司处领取的报酬则在6.6万元至26.6万元之间。
公开信息显示,自从2007年4月换届宣布不再担任浙江龙盛任何职务后,阮伟兴开始抛售公司股票。2008年8月15日至2009年5月12日期间累计出售776万股,占当时总股本的1.18%。2010年三季报显示,其对上市公司持股比例降为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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