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来,金宇集团几乎被一个叫徐财源的维权人士牵着鼻子走。徐是一个较真的投资者,去年5月,他质疑“金宇集团挪用283万上市募集资金给董事长张翀宇发奖金”,引发上交所和内蒙古证监局的关注。随后他又起诉金宇集团2009年度股东大会程序不合法。
一年来徐财源三次前往内蒙古呼和浩特,金宇案在内蒙古赛罕区一审败诉,他又提请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徐财源戏称自己要“屡败屡战”,如果二审和内蒙古高院判其败诉,他会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凭着“秋菊打官司”一样的韧性,一定要讨个说法。
2月23日,徐财源诉金宇集团一案二审开庭,徐财源继续申诉金宇集团2010年度股东大会程序和内容不合法。金宇集团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曾通过多项决议,一旦因为败诉将被迫撤销已执行的决议,后果将难以承受。诉讼案还未平息,金宇集团又爆出更大的事件,1月份,公司财务总监武满祥、副总裁戴明良不明原因辞职,两人任职还不到一年。
2月24日,《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董事长张翀宇主持召开了金宇集团201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作为一个小股东,参会的徐财源向其抛出了多个问题。
金宇案庭内激辩
从一审到二审,金宇股东大会一案的火药味越来越浓,双方争辩的焦点集中在时间点上。
去年金宇集团原定2010年5月20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金宇集团公司章程》的规定,新增股东提案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提交,第二大股东大象创投在5月17日提交了一份增加自己人为董事的新提案,金宇集团董事会依据这份提案在5月18日发了股东大会延期的公告,最终股东大会于5月28日召开,并通过了所有提案,形成了决议。
去年8月份案件一审,被告律师辩护称:“大象创投提交临时提案的时间为5月17日,距股东大会的实际召开日期5月28日有11天的间隔,故该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要求的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提出的规定。”
徐财源反驳道:“被告在已召开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称该提案于5月17日才收到,可见明显是无效提案,已超过了规定的5月10日,被告增加提案在前,延期开会在后,与章程相违背。”
2月23日案件二审,徐财源及其代理律师刘陆峰在论辩时指出,大象创投新增的提案超过时效无效,以一个无效的提案作为依据去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在非法的股东大会上通过无效的提案,其召开的股东大会肯定不合法,形成的决议依法应全部撤销。
被告则表示:“根据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原则,金宇董事会有权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其行为并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和金宇集团的章程。”
2010年度股东大会,金宇集团因为“奖金门”事件被广泛质疑。知情人士称,大股东和大象创投达在当时一定达成了某种妥协,股东大会才临时增加了大象创投的提案,给大象创投两个董事名额,换取大象创投放弃对283万元奖金的追究。
令大股东和二股东难堪的是,徐财源在《起诉状》上紧盯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坚持认为大象创投增加的《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是个无效提案。
起初参与金宇集团维权时,徐财源将矛头直指向金宇集团董事长张翀宇发放283万奖金事件,经过多次质询后,他转而起诉股东大会不合法,不再直接针对张翀宇。徐财源告诉本报记者,并不回避最致命的问题,会在诉讼中适时提出“奖金门”质疑。 共2页 [1] [2] 下一页 国美旗下鹏润地产起诉海航置业违约29亿 招商地产四地资产借东力实业香港上市 宝龙地产试水电商 恐遭物流掣肘 商业地产投资过度 酒店业或陷入过剩危机 招商地产拟向港股东力实业注入商业地产项目 搜索更多: 地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