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缺位 股权转让款分期支付 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难道江都市政府具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在2002年国有股权转让时就推断亚威股份这三年肯定可以完成经营目标,并且事先确定了奖金盘子?重奖的金额为什么恰好是剩余的未缴纳的股权转让款?对经营层的奖励资金为何竟能冲抵股权转让款?
随着采访的深入,《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亚威有限此次“国退民进”的股权转让过程实际长达6年之久,国有资产被长期侵占。
2002年,亚威有限进行二次深化改制时转让给吉素琴等29人及亚威有限工会的868.3万元国有股权转让价款,是“如此”分期分批到位的:一、其中的306万元,由亚威有限经营层和技术骨干于2002年5月—2003年1月以现金支付;二、经江都市财政局2002年5月30日批复,同意公司用“两金结余”278.5万元量化给公司技术骨干和公司工会,以“两金结余”支付278.5万元;三、剩余283.8万元由公司经营层用其在完成市政府下达的2002年—2005年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应得的奖励款予以抵付。本应2002年5月到账的283.8万元的股权转让款一直拖到四年后的2006年4月,江都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关于对江苏亚威机床有限公司吉素琴等同志进行奖励的批复》,同意对吉素琴等同志给予283.8万元的奖励,用于冲抵2002年受让国有股权应付的股权转让价款283.8万元。
对这一存在明显问题的股权转让行为,社会各界纷纷质疑,其焦点在于:难道江都市政府具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在2002年国有股权转让时就推断亚威股份这三年肯定可以完成经营目标,并且事先确定了奖金盘子?重奖的金额为什么恰好是剩余的未缴纳的股权转让款?对经营层的奖励资金为何竟能冲抵股权转让款?
2008年,亚威股份准备上市前夕就历史沿革问题报请江苏省国资委确认时遭到了质疑。江苏省国资委认为,以奖励款抵付股权转让金的方式存在瑕疵。2008年7月,公司经营层将283.8万元股权转让价款缴至江都市财政局,一笔国有股权转让款历经6年多曲折“收回”。有人发出质疑:如此严重的股权转让问题一直等到企业谋求上市时才被有关部门发现,假如企业不谋求上市岂不就逃掉了这笔转让款?有关部门为何一直视而不见呢?
南京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则指出,江苏省国资委虽然发现了这一股权转让问题,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只是大事化小,让补交转让款了事。因为从2002年5月到2008年7月六年多时间,股权转让款(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利益并没有追回,地方政府的失职渎职行为也没有追究。
江苏省委党校工商管理教研部主任方建中教授、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朱德堂等专家认为,从本质上讲,由于亚威有限2002年的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因此此后的股权转让款支付等行为均应视作无效行为。
除了股权转让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亚威股份还涉嫌虚增利润、粉饰报表。2006年,亚威股份“精密高效金属板材加工技术及成套系统”项目通过了江苏省科技厅的评审,获得了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105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招股说明书中明确指出,2010年1—6月,发行人政府补助金额较大,主要是公司承担的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精密高效金属板材加工技术及成套系统”于2010年1月已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验收,项目拨款1050万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然而,当记者就“这笔专项补助是逐年到位还是一次到位”这一问题采访亚威股份时,得到的书面回答是“逐年到位”。这表明,企业涉嫌将逐年到位的1050万元政府补助延后到2010年确认收入,以达到粉饰报表、虚增利润的目的。2010年1—6月的净利润仅为3948万元,而当期政府补助高达1486万元。
争议不断 改制过程硬伤频现 专家建议彻查
专家认为,亚威股份在改制过程中存在种种十分明显的违规甚至违法的问题,可谓硬伤频现。不过,地方政府对亚威股份的改制颇为认同。
江都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6月出具《关于对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中若干事项确认的批复》(江政发[2008]89号),对2002年亚威有限国有股权转让予以了确认,并认为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但是,自去年12月24日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首发获证监会发审委批准通过以来,关于亚威股份的争议之声一直不断,企业方面迄今为止也未能就争议焦点向公众作出公开回应。相反,亚威股份正在按部就班地推进自己的上市步伐,今年2月22日开始路演,23日开始申购。
江苏省委党校方建中教授建议,有关部门应该对一些涉嫌侵吞国资、存在严重违法问题并蒙混过会的IPO行为进行彻查,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 共2页 上一页 [1] [2] 天兴仪表千名退休职工维权 称改制致国资被贱卖 国资办增持 汉商集团股权争夺战打响 汉阳国资出手增持汉商集团 控股权之争升温 华润电力遭实名举报 被指非法买入国资 琼民源10多亿资产被掏空 民源大厦涉国资贱卖 搜索更多: 国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