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消费网接到北京一位消费者的投诉,其投诉耐克官方网站利用霸王条款随意更改订单,明目张胆进行商业欺骗。下面为投诉信息:
投诉者信息
姓 名:苗先生 电 话: 1331138****
地 址:北京市中共中央党校机关党委
被投诉对象信息
投诉对象名称:nike中国官方商城,nike中国总公司 联系人:nike总公司 电 话:0215288****
投诉内容(事实 时间、地点、人物及事情起因、发展、结果)
本人于2.3日于nike官方商城网站订购了一款jordan2011新款篮球鞋,当时网站标明可以货到付款,并且当时标明节后发货,且当时网页显示数量足够。但是当我2.9日打开网页发现,该商城单方面取消了我的订单。我打电话到客服咨询,告知该产品是限量款,只能先付费后发货,我当时提出异议,因为我下单时,网页并无限量和付费特殊说明(网站的确认信显示该产品只是最新产品,且订单标明为货到付款),网站客服告知是2.4日更改网页。并说网站针对这种货物一直是这种方式,不能给予销售,另外该产品网页已被网站商城取消,无法打开,无法核实对方所说的更改。后约定与2.10联系我解决问题(2.10nike无任何客服与我联系),于是我2.10再次致电客服,答复是货品数量少,只保证卖给先付费客户,我的问题无法解决。对方没有一丝认识到错误的意思。事后我向对方提出投诉意见时,对方客服一直回避拖延。我认为这是一种典型的商业欺骗,对方明知货品数量不足,还在网站上卖货,致使消费者上当,欺骗消费者,且无告知和赔礼道歉的意思。
nike官方商城有一下语句:“耐克有权独立裁定是否接受所有通过网站下达的订单。这表示(且不限于)无论该订单是否已进行确认,出于任何原因或无原因,耐克均有权拒绝接受或取消任何订单,耐克将保留一切独立裁定的权力。”我认为属于霸王条款,应该明令禁止。
现有证据:耐克有权独立裁定是否接受所有通过网站下达的订单。这表示(且不限于)无论该订单是否已进行确认,出于任何原因或无原因,耐克均有权拒绝接受或取消任何订单,耐克将保留一切独立裁定的权力。
现有图片证据:
投诉请求:1、按照订单正常卖给我货品。 2、以官方名义向消费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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