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完房子的事情,郭新立即回单位工作,此后便再也没有收到任何跟房子有关的消息。直到当年年底,交房日期临近,郭新让父母去看看房子的进展,只见新楼毛坯已经建好,但还未安装水电和大门,小区路面也是一片泥泞坑洼。
“根据购房合同约定,2009年12月31日前,房子除了要通过建设、规划等部门验收外,还要通过小区内配套的供电、供水、供气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环卫、绿化等验收。”根据父母所了解到的情况,郭新判断,小区在短时间内肯定无法通过验收。
郭新随即联系了其他业主,建议找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业主查询的结果印证了郭新的猜测,“柏林溪岸”二期既未取得规划部门的验收,也没有取得供电、供水、供气等项目和绿化验收,甚至连承建商的验收备案表都尚未取得,直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当天,情况依然没有改善。
开发商被指拖欠巨额工程款
2010年1月,无法按时收房的“柏林溪岸”二期业主找到小区开发商——新余欣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悦公司),“我们想知道不能按时交房的原因,为什么合同到期,小区却没通过各项验收?”
欣悦公司告诉业主,小区的新房已经通过了建设部门的单体验收,只是因为和承建商之前有些问题没有协商好,“说只要取得了承建商的验收备案表,其他的都能马上做完。”
然而,开发商所称“与承建商没协商好的问题”似乎一直没有协商好,此后,二期业主多次找到欣悦公司,要求尽快交房,“对方都是说马上解决,但只是口头说说而已,小区还是那个样子。”
同时,关于开发商与承建商之间“没协商好的问题”的传言开始在业主间不胫而走,有业主称,因为被开发商拖欠巨额工程款,承建商拒绝交出竣工验收备案表,导致新房迟迟无法通过验收并按时交房。
随着交房时间越拖越久,开发商与承建商之间的矛盾日益明显,承建商甚至曾明确告诉业主,开发商仍有大笔工程款未付清,在此之前,承建商不会交出验收备案表。
而在欣悦公司于今年年初向业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中,欣悦公司声称,已按合同向承建商支付了超过80%的工程款,承建商应依约履行交付备案表的义务。
2011年2月15日,记者联系上小区承建商之一廖凯(化名)。廖凯果断地否认了欣悦公司的说法:“他们根本没有支付超过80%的工程款,别说80%,只要能支付70%,我马上交出备案表。”
廖凯告诉记者,2004年,“柏林溪岸”开发之初,他就和几个朋友一起合伙承包下了整个小区的建设工程,“当时规划有三期,我们就整体承包下来了。”
廖凯说,在建设小区一期时,开发公司就曾经拖欠过工程款,至今仍有400多万元未付清,“现在二期又欠了我们1000多万元。”数年交往中的不愉快经历让廖凯对欣悦公司彻底失去信任,“备案表是我们惟一的保障,不结清工程款,我们不可能交出备案表。”对受此牵连的业主的遭遇,廖凯表示很同情,“他们买房不容易,但我们也是没办法。”
逾期交房赔偿协议成空文
由于小区新房有不少是经济适用房,购买了这些新房的业主希望通过政府帮助解决交房问题。
2010年4月21日,几位业主代表找到新余市房管局,要求政府督促开发商尽快完成交房手续。
在房管局主持下,业主代表和欣悦公司负责人签订了一份《关于柏林溪岸(二期)延期交房协调意见》,约定:“开发商确定柏林溪岸(二期)于2010年8月1日之前达到交房标准,如未达到交房条件,开发商从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日起按日向业主支付总房价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如9月1日还未达到交房标准,则赔偿金标准相应提高到万分之五。
在这份协议中,欣悦公司再次说明了延期交房的主要原因:“由于施工单位未按合同要求交付竣工备案表,导致无法交房。”
不过,这份协议并未让业主们如愿,直到2010年10月,欣悦公司仍未如约交房,连协议约定的赔偿金,业主都分文未得。“开发商说没有钱,付不起违约赔偿金。”
无奈之下,业主只好再次寻求政府帮助。2010年11月9日,在新余市高新区管委会主持下,业主代表再次和欣悦公司协议约定,“欣悦公司向各位业主保证一周内资金到位,该笔资金转入区国资公司账户,在政府监督下,水电工程将在下周开始,争取2011年1月10日向各位业主交房。”
不出业主所料,这份新的协议最终也落空了。2011年1月10日,小区既未开始水电工程施工,也未完成其他交房条件,而开发商承诺的。“我们催过政府很多次,每次对方都告诉我们‘正在督办’、‘再等几天’,交房的事情始终遥遥无期。”
最后,在业主的多次催促下,今年1月下旬,“柏林溪岸”二期水电工程终于完成,在尚未完成综合验收、且未达到交房条件的情况下,欣悦公司向业主出具了一副装修钥匙,供业主装修使用,为此,其还与业主签订了一份保证书,要求业主在小区完成所有验收手续之前,不得破坏小区内设施。
郭新说,开发商承诺在元宵节后尽快安排路面硬化和绿化施工,“希望这次开发商能说话算话。”
政府鼓励承建商诉诸法院
协调“柏林溪岸”二期交房问题负责人之一的鲁继玉告诉记者,政府一直在努力推动问题的解决。“为交房的事情,政府做过多次协调工作,找过开发商,也找过承建商,摸清延期交房的原因。”
鲁继玉说,包括77套经济适用房在内的小区二期工程迟迟不能交房,最大的问题在于开发商,“资金跟不上,资金链断裂。”鲁继玉说,现在开发商认为承建商违约,不提交备案表,导致无法交房,而承建商说开发商拖欠工程款,所以不叫备案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么大的事情,政府不能随便说了算,还是要靠法律来解决。”鲁继玉表示,曾多次在协调会议中鼓励承建商诉诸法院,厘清资金问题。
“为了尽快交房,政府也做了大量工作,出了水电工程的资金,还帮开发商垫付了部分工程款。”鲁继玉称,日前已有施工队进入小区,准备进行路面硬化和绿化等工程,交房事宜正在积极推进。
“不管是谁的责任,业主肯定没有错,开发商必须无条件交房,交房才是硬道理。”鲁继玉说。
据悉,新余市委市政府已经得知此事,正着手解决。
文/图 记者付薇
共2页 上一页 [1] [2]
小区奥的斯电梯频发先坠落后爬升 住户心惊惊
万达小区广场成变电站续:回应称只是个想法
石家庄万达小区广场成变电站 业主维权被踢皮球
海口宝源花园小区新房裂缝可塞硬币 业主欲维权
青岛新华锦小区现楼裂裂 承重墙裂缝宽达1厘米
搜索更多: 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