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杜娟)广州市规划局昨日在网站发出公告,要求位于环市东路的正佳东方国际公寓(前身是被称为广州第二大烂尾楼的合银广场)立即停止以“酒店式公寓”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因为在所有的规划行政许可中,该项目都是商业、办公,不涉及住宅、公寓等功能。据悉,如果购买了该楼盘,可能会出现因为规划验收不合格,而无法拿到房产证的情况。
均价3万受到投资客青睐
位于环市东路花园酒店旁的合银广场早在1998年就已经动工,但十余年来几度伴随着开发商的起起落落而浮浮沉沉、建建停停,被称为“广州第二大烂尾楼”。直到2009年底,该项目才正式复工,并更名为正佳东方国际广场,开发商是广州合银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属广州正佳集团旗下子公司之一。
但有趣的是,该项目在今年元旦开盘时,名称已经变为“正佳东方国际公寓”,总货量1048套。均价30000元/㎡,约带3500元/㎡装修。
规划中未涉及住宅功能
在市规划局发给广州合银广场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于立即对合银广场办公标准层进行整改的函》中,明确表示:
经穗规建字【1998】第621号、穗规建字【1999】第711号、穗规建证【2010】119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在越秀区环市东路370-372号地段建设1栋51层(部分7、39、40、46、47、50层,另设地下室4层)设计商场、办公楼(自编合银广场)。由于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建设行为,先后经穗东规决【2002】62号、穗规函【2009】10104号、穗规决【2010】175号文作出违法建设处理,及经穗规函【2010】3536号文同意调整建筑设计。
但上述所有行政许可、处罚文件及附图中,均明确该工程使用功能为商场、办公,并非住宅、公寓等功能用房。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据查该楼盘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擅自将该楼办公部分作为“酒店式公寓”进行宣传和销售,欺骗购买人或预购人,涉嫌虚假销售。为消除上述影响,避免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害,要求开发商立即停止以“酒店式公寓”名义进行宣传和销售。
房地产业内人士则向记者透露,目前一些开发商打“擦边球”,擅自将写字楼等商用项目变成住宅出售,购买者实际上存在一定风险,“将来是否能通过规划验收、顺利办下房产证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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