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在兴业银行办理的银行卡中存入19万元,不料这笔巨款当晚便“不翼而飞”,账户上仅剩10元,刘先生遂将银行告上法院索赔存款损失。
记者上午获悉,西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按照“先刑后民”的原则裁定驳回了刘先生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在这起存款丢失事件发生前,刘先生曾在网上看到一个二手车信息,来自广东的卖家称自己只能接收兴业银行的转账,并表示将会把汽车开到北京后,刘先生验好车再转账。
2010年10月4日,刘先生按照卖家的要求,在兴业银行开设了一张“自然人生”家庭理财卡,并在2010年10月6日存入该卡中19万元。
据刘先生说,10月7日,他发现该卡账户上仅剩10元,其中189990元存款不翼而飞,遂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银行查询,该笔189990元存款是10月6日23时32分23秒被划走的。
刘先生表示,他当晚并未收到兴业银行的任何电话与短信通知,他认为兴业银行负有保障储户存款的安全义务,而其账户上的存款被转账,是兴业识别系统和服务存在缺陷造成的,因此银行应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北京警方已受理此案,刘先生理财卡内资金被划转的具体事实,应由公安机关查清后再依法确定各方责任,本案尚不具备实体审理的条件,故驳回了刘先生的起诉,等条件具备时刘先生可另行起诉。
据悉,刘先生对该裁定不服,已提起上诉。
汉口银行231款产品涉嫌资金池运作 多数不保本 中信银行再曝理财诈骗案 上百人4千万血本无归 振华重工75亿银行理财撑危局 内部人指变相减员 华尔街英语频现退款潮 疑联手银行信用骗贷充学费 浦发银行被指操纵年报数据 公司称年末核销9亿不良属正常 搜索更多: 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