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楼顶本应是露天花园,如今却盖成了1300多平方米房子。常海军 摄
品牌观察网讯:眼看着买房时规划为露天花园的二楼平台,一步步盖起房子,“变身”动漫城,中山路香港时代广场的业主感到万分焦虑。业主质疑,露天花园“变身”动漫城,第一是改变了原先的规划设计;第二是他们失去露天花园,生活品质下降;最后则是担心动漫城会影响到他们的正常生活。
不过开发商在接受采访时回应称,“变身”确实是违法规划,不过他们之前已经与所有业主达成书面协议,露天花园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开发商。
业主:露台盖房子
记者昨天来到中山路香港时代广场,看到二楼露台上确实正在搭建新的建筑。业主池先生生气地说,按照原本的规划,这里本是露天花园,面积有1300多平方米。
池先生提供了厦门规划局城市建设档案馆提供的小区规划图纸。在图纸上,二楼明确标明是露天花园,只允许建设一个27平方米的会所。可如今,露天上搭建的建筑几近完工,池先生说,这是开发商要作为游乐场的,这样做损害了业主的正当利益,应该给予拆除。
事实上,二楼露天上的建筑是一步一步建设起来的,小区的业主也曾向相关部门投诉。池先生说,“这明显是不符合规划啊!”
规划局:需获同意
思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也正式向厦门市规划局发函,询问露台上的新建筑是否符合规划。
在业主提供的规划局复函中,记者看到如下回应:鉴于该场所拟作为经营文化产业用途,在满足消防、安全等机关规范要求下,同意罚款保留,但不予补办相关规划手续。作为经营文化产业用途的一方必须与所有业主协商,业主们都同意了,才能保留建筑,否则将作为违法建设处理。
“违法建筑却还能继续存在。”池先生称,这让业主很难理解。
记者随后也采访了厦门市规划局。局长赵燕菁告诉记者,规划局给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作为经营文化产业用途的一方必须和所有业主协商,业主们都同意了才能保留建筑,否则就将强拆。
开发商:已签协议
其实,开发商假日星瀚(厦门)有限公司也是该小区的大业主。记者从物业处了解到,该小区是商住两用型小区,商用面积超过整个小区的2/3,而商用面积都是归属开发商所有。开发商业主代表陈先生也承认,出于经营考虑,他们确实改变了二楼露天的规划,所以这才被相关部门处罚。
不过陈先生同时表示,在业主签订购房合同时,其实都签了一份补充协议。关于二层会所及其周边平台,协议约定:“本项目6段二层会所中的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出权自行或指定他人进行有偿经营活动,对全体业主和社会公众公开营业……”
陈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这份补充协议的复印件,上面也有购房业主的签字,包括池先生。按照协议,开发商拥有对二层平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正因为有了这份补充协议,开发商认为,他们改变二楼露台的规划,在法律意义上已经征得了所有业主的同意。陈先生也明确表示希望通过与住宅业主进行协商,解决这一困扰,“街道等部门也协调过多次了,如果实在不行,那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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