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日前,福州的张女士在午饭时间点了一份外卖,吃了几口后发现盒底颜色有些异样,她翻起饭盒,竟然发现是某品牌的牛奶包装,这让她吓了一跳,“这不会是别人喝过的牛奶盒吧?”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制作牛奶盒的材料虽然是新的,但是饮料厂家说未授权对方这样制作。
消费者说 看了这样的快餐盒有些恶心
张女士说,这餐盒的底部如果是用喝过的牛奶盒做的那实在太“恶心”了,这让她瞬间没有了食欲。无独有偶,最近许多读者也向本报反映类似情况。
记者看到,张女士提供的饭盒是一种碗状圆筒形的纸饭盒,外壁画着绿色的富贵竹图案,并标有“大隆日用品”字样,碗底是银白色的,外底印有广告,很明显就能看出盒底是由某知名品牌的牛奶盒制作而成的。
记者拿着餐盒来到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询问。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二手的牛奶盒,细菌含量都是超标的,对人体是很不利的。如果厂家用二手的牛奶盒做成餐盒,并用来盛装面条等快餐,从疾病防控的角度来说是不允许的。
根据餐盒上的厂名,记者昨日上午找到了位于晋安区新店镇的生产厂家,一进大门就看到许多底盒的边角料堆积在地面上。看到记者进来,厂里工作人员热情地拿来了几个样品盒子,记者当场提出了自己的疑问,“盒底是不是别人用过的?”
工作人员表示盒底所用材料都是全新的,是饮料厂家没有用完的材料,厂家回收后用来生产餐盒。记者随后来到车间内看到,里面堆放着众多还没开封过的全新的底盒纸,一位工作人员正对底盒纸进行切割。
虽然餐盒材料是全新的,但看到上面的广告,难免让人产生疑虑,并且这种直接把厂家的包装用做二次生产的行为是否侵权了呢?
饮料厂家说 未授权任何厂家用自己商标
餐盒的广告中印有银鹭花生牛奶的字样,记者昨日联系了银鹭公司。该公司法务部的工作人员看完记者发去的图片后表示,从图片上看该包装跟公司的包装很相似,而公司并未授权任何厂家生产餐盒。而当记者问及底盒材料是否由银鹭公司流通到餐盒生产厂家时,对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律师说 如行为未经允许,属于侵犯商标行为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的蔡思斌律师表示,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装潢使用,属于误导公众行为,侵犯了厂家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而在商品外包装盒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也构成商标侵权。如餐盒生产厂家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含有注册商标材料的,亦属误导公众,属于侵犯商标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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