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12月7日,记者接到南昌市民曾先生投诉,自己去年买了一套房子,购房合同上约定交房后的180日内,开发商须为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否则要支付业主总房价0.5%的违约金。而实际上直到交房一年后曾先生才拿到房产证。近日,曾先生要求赔偿时,却被开发商告知“没有钱赔偿,如果不服,可去告我们”。
业主:房产证“迟到”半年
南昌市民曾先生在莲塘一个名为桂花苑的楼盘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总价约为32万,购房合同上约定2009年12月31日交房,交房后的180日内开发商须为业主办理好房屋产权证。如果因为开发商责任,业主不能再规定期限内取得房产证,开发商须按房屋总价0.5%向业主支付违约金。
“我们这批一共三十多个业主,从今年6月份就开始催房产证,打了无数次电话,也去了十几次项目现场,但开发商的回应一直是:还在办。直到今年12月初,房产证才办好,而这已经比合同上约定的时间晚了半年。”曾先生说。
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要向曾先生支付总房价的0.5%的违约金大约1600元,但曾先生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违约金时,却被告知“没有赔偿,如果不服可取法院告我们”。“合同上写的一清二楚,延期要赔偿违约金,但是开发商不仅不赔,还说这种话,真让人气不过。”曾先生气愤地说道。
开发商:你可以去告我们!
据此,记者致电桂花苑开发商某不愿透露姓名的营销总监后得知,曾先生所说房产证延期确有其事,至于因房产证违约赔偿问题,该营销总监表示,“并未接到业主投诉,所以也谈不上赔偿,如果业主有意见,可联合起来投诉我们。”
“合同上规定的交房后180天内办好房产证,这个时间并没有考虑到一些复杂的主观因素,导致房产证拖延并不是开发商有意而为之。而且这批业主买的房子现在都升值不少,应该不会在乎这点小钱。”该营销总监表示。
“我至今还没接到这么较真的业主的投诉,延期半年相对于其他开发商来说还是快的了,如果不服,业主可以联合起来投诉我们。”该营销总监说。
律师:开发商法律意识缺失严重
按照合同房产证延期须赔偿总房价0.5%的规定,30余位业主应得到赔偿金大约在15万元左右。“这点钱不管对开发商还是我们自己都算不上什么,但是这反映了一个开发商做事的态度,如果连合同中的约定都能不执行,这样的开发商怎么让人信任?”曾先生表示。
“开发商之所以敢明目张胆让业主起诉自己,一是因为业主和开发商对薄公堂时,无论是资金还是其他资源,业主都处弱势地位,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就断定业主不会为了这点小钱和开发商‘结梁子’。”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跃明表示。
“这也反映了这家开发商法律意识严重缺失,房子升值并不能掩盖开发商违约的事实,建议业主找开发商高层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吴跃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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