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上千元一双的品牌户外鞋,买完后穿了不到20天出现了开胶现象。消费者找到商家,商家给维修后,不几天鞋又开了胶。消费者再次找到商家,想换一双同品牌同型号的新鞋。商家称不是质量问题没必要换,并怀疑开胶是人为所致,拒绝维修。消费者只好投诉到锦州市消协。经消协调解,商家虽然同意免费为消费者进行二次维修,但增加了附加条件:要求消费者签协议,说明维修并不是因为鞋的质量有问题。
二次开胶 商家拒绝退换
锦州市消协负责投诉接待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该投诉案例:10月31日,刘先生在锦州市中央大街西侧的鹏达运动城购买了“哥伦比亚”品牌户外鞋,花了1649元钱。买到家穿不到20天,鞋底和鞋帮粘连处开了胶。11月18日,刘先生找到卖他鞋的专卖店说明情况。店方为刘先生把鞋修完,开胶处粘上,并告诉他胶还未粘牢,要放段时间再穿。
刘先生把鞋拿回家放几天后,该鞋原来开胶的地方没粘住又裂开了缝。刘先生担心这鞋质量有问题,怕再维修还粘不牢,便找到鹏达运动城,想换一双同品牌同型号的新鞋。消费者表示,此鞋维修后,只是按店方的要求放在家中,自己一天没穿。据该店负责人称:此鞋开胶并不是商品质量问题,没必要维修,并怀疑鞋的再次开胶有人为因素。专卖店拒绝为其换新鞋,也不给退货。考虑给消费者一个心理平衡,可给找回100元,但被消费者拒绝。
虽经调解 维修仍设门槛
刘先生无奈投诉到锦州市消协。经消协调解,商家同意对该鞋免费进行二次维修,但强调此鞋系大品牌,质量没有问题,几天后向消费者提出一个附加条件,要求与消费者签协议,说明此鞋维修并非质量问题。
经消协与商家再次沟通,商家仍坚持两次维修均不是因为鞋的质量问题,而是从人性化角度给予维修。商家表示,可以按照近期店内促销活动给消费者找回差价300元。如果消费者再不认可,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测。如果商品无质量问题,相关费用由消费者承担。消协工作人员指出,根据《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第四章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到消费者协会或者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申诉,涉及到商品和服务质量,直观可以的,由受理单位确认;直观难以确认的,可以由双方约定或者受理单位指定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鉴定”的相关规定,商家不应一遇到消费者提到商品质量问题时,就让消费者进行质量检测。质量是否合格,商家应向消费者提供相应证明。另外,商家所售的商品如系正规渠道进货,也应向消费者提供证明。
三包期内 鞋退换有规定
消协工作人员介绍,该专卖店实为租赁经营,这也给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维权带来了不便。消协指出,按照商品三包规定,鞋出现开胶、开线问题应属于修理范围,但规定中还明确,在三包期内如果经过两次维修仍影响正常穿着,经营者应为消费者予以免费退货或换货。如果专卖店为刘先生二次维修的鞋再出现开胶情况,就应按三包规定为消费者做退换货处理。商家不应为减轻或规避责任,人为设置障碍。
户外品牌哥伦比亚第四季度销售低于预期 家乐福整改剔除边缘化 售哥伦比亚业务筹钱 家乐福20亿欧元出售哥伦比亚业务 再瘦身 搜索更多: 哥伦比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