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南昌的王女士告诉记者,11日,她托深圳的亲戚给自己在深圳购买了3780元的化妆品,并花费了25元将这些化妆品寄往南昌。15日中午,王女士接到南昌圆通快递工作人员的电话,称王女士的化妆品在送货途中被偷,之后王女士多次向圆通快递南昌分公司要求赔偿,却被告知王女士没有权利要求索赔,应该由发件方提出索赔申请。 “我去找他们,他们这个部门推给那个部门,还说根据邮政法只需赔偿3倍的邮费,也就是75元,哪有这种道理?是不是说,只要圆通快递看中顾客的东西,就告诉收件人东西丢了,最后只需要赔偿3倍邮费就行了?这不是监守自盗吗?”王女士气愤地说。 24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圆通快递南昌分公司的负责人张先生,他告诉记者,王女士没有索赔的权利,应该是由王女士的亲戚也就是发件人向深圳圆通快递分公司提出索赔,深圳分公司会将事情报告给总公司,然后由总公司的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最后和发件人方达成赔偿事宜。“王女士没和我们签订任何协议,所以她无权要求我们理赔。”张先生如是说。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圆通快递上海总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发件人可以向总公司投诉,受理之后总公司会立刻派出处理专人,24小时内便会圆满处理。此事是否能圆满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圆通快递员威胁泄露消费者信息 快递单成泄密单 3千元海鲜被寄丢 圆通速递未赔偿 圆通IPO短期或难实现 四大不利因素掣肘 圆通速递快件积压 20天前寄物品至今没收到 客户快递11箱白酒破损12瓶 圆通未给赔偿办法 搜索更多: 圆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