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昨日,南昌市民范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在八一广场七匹狼万达店上了一个多月的班,不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辞职后也没有领到工资和提成。
◎投诉:店内丢衣员工核对遭拒
据范女士介绍,今年10月1日,她应聘进入这家七匹狼店,当时,店长告诉她工资底薪是900元钱,120元的补助,另有提成。3天的试用期过后,她成为这里的一名正式员工。
10月底,店长助理告诉范女士,她当班时店里丢了4件衣服。范女士想去核对数目,但遭到店里相关人员阻拦。店长称,范女士需对丢失衣服赔偿200余元。
同意辞职却不发工资
范女士觉得这家店的管理混乱,且试用期过了一个多月,也没与她签劳动合同,于是范女士11月5日正式辞职,店长也同意了。“可到现在,我也没领到工资和提成”,并且双方在衣服赔偿问题上一直未谈拢。
◎回复:尽快发工资但要扣百元
就范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店王店长,他强调新员工有一点提成,但未谈及提成标准。
在谈到工资和衣服赔偿款问题上,王店长表示他会尽快把工资发给范女士,并且只扣范女士100元的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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