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之下罗先生再一次将资料发了过去,但至今一个月过去了,依然没有任何结果。罗先生告诉汽车投诉网,现在4S店根本不理车主的感受,冷漠以待,就是想通过“拖”字决把车主拖跨,把车主拖到没脾气的时候就会自动放弃了。
在与4S店交涉的同时,罗先生还几次向斯巴鲁中国反映情况,但同样没有任何结果。
投诉原文:严重的事故撞击下斯巴鲁森林人为什么车内的安全气囊没有一个打开??【QT11654】

案例:森林人车毁人亡气囊未开
2009年5月15日凌晨3点,河北邯郸的韩先生开着森林人在河北邯郸小西环与老南环交叉口因躲避其他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韩先生不幸遇难。
这辆价值36万元的2.5T斯巴鲁森林人车祸时撞得车头严重变型,车主当场死亡,然而保护生命安全的6个气囊一个也没有打开。
死者的家人认为,发生事故时哪怕安全气囊只打开一个,车主可能就不会失去生命。
尽管死者家属一再质问斯巴鲁森林人的安全气囊为何没有打开,但斯巴鲁石家庄负责人的态度却很不好,只是宣称车祸时汽车撞击点不对,而并非质量问题。
对于受害者家属的强烈要求,斯巴鲁相关负责人称,如果用户认为他们的汽车有问题,自己去做鉴定好了!
专家点评:建议尽快出台气囊标准
无论是对外宣传,还是用户买车时销售员的介绍,斯巴鲁都会大力宣称森林人优异的安全性能,如特别设计的全方位6安全气囊、全座椅三点式安全带等,声称这些设备能保障驾乘者的最大安全。然而,罗先生驾驶的森林人已近百公里的时速硬撼大树,安全气囊纹丝不动,这无论如何也体现不出全方位安全气囊的优越性来,“全方位的安全气囊”在事故中成了摆设,不由得大家不对森林人的安全性能产生忧虑!
近年来我国汽车安全气囊纠纷明显上升,车毁人亡的事故也屡有发生,但都在厂商的极力推卸之下最终不了了之。汽车投诉网评论员大陈认为,出现这类情况与我国安全气囊的生产和检测标准双重缺失有关。
由于标准的缺失,导致以下几种情况下无法进行认定:一、无法界定汽车安全气囊的质量及其匹配工艺是否合格;二、消费者与汽车厂商因此发生纠纷后,因标准缺失,维权机构调解时无法可依,从而出现法律盲点;三、即使消费者因调解不成起诉,法院也因标准缺失而维以判定产品存在质量缺陷。
针对国内安全气囊标准缺失的重大问题,2009年10月14日,四川、天津、辽宁、江苏、江西和河北6省市消协一起发起了“挑战汽车消费领域潜规则,建议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倡议,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
大陈认为,安全气囊标准的早日出台,不仅有利于界定厂商与消费者双方的法律责任、减少消费纠纷、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更能促进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 共2页 上一页 [1] [2] 斯巴鲁在华深陷故障门 十个月三召回问题汽车 庞大主营业务盈利持续趋弱 被动合资斯巴鲁 斯巴鲁救援不到位 售后服务诟病多 斯巴鲁“道路紧急救援”不到位 售后服务诟病多 一辆斯巴鲁更换发动机高达三台 有病还是没病? 搜索更多: 斯巴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