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烟草广告,还需多方联手
朱晓飞认为,要想禁止烟草广告,首先要完善立法,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充分考虑现实存在的问题,堵塞相关漏洞。其次,在执法层面,政府要避免受到企业利益的影响,力争作出公正的决定。与全民健康相比,经济利益只是暂时的。第三,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的,还要发动社会的力量如公益性组织等一起来禁止烟草广告。目前,许多变相的烟草广告都是通过网友的反映才浮出水面的,这些都是政府监管没有发觉的。
张兴告诉记者,对于变相的烟草广告的认定,应以公众对广告的感受为基准,就是广告产生的实际的社会效果、社会影响。是否认定为广告,应从受众的角度、从社会效应的角度来考虑,而不是仅考虑广告的存在形式。另外,有些关系还需要理顺。目前,我国的烟草买卖是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管理的,但是烟草专卖局也是国家控烟的管理部门,这中间就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建议把烟草专卖局的控烟职能交由其他部门管理。
李方午说,如果要进一步限制烟草企业投放广告,可以通过调查烟草广告发布资金来源的方式认定烟草广告——不管广告中用什么文化中心、运输公司或其他五花八门的名目,只要查出该笔资金的来源是烟草广告企业,这个广告就可以认定为烟草广告。
控烟立法,地方先行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目前有烟民约13亿人,每年有5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2010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称,我国目前吸烟人数已经超过3亿,每年有100多万人死于和吸烟相关的疾病,受“二手烟”危害的超过5亿人。
我国尚无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
2011年1月9日,还有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这一天,是我国“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兑现日,我们能如期兑现承诺吗?
国际控烟经验表明,控烟立法是远离“二手烟”的关键措施。只有在政府、政策的层面控烟,才能真正做到公共场所无烟。但直到今日,我国仍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全国性法律。
关于公共场所禁烟,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次提出建议、议案或者提案。据有关资料统计,在2008年和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提出28件建议、议案或提案,要求国家制定统一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又有31名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对禁烟条款进行修改。
“全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问题已经不能再等了,国内的吸烟危害也迫切需要一个单独的法律文本来解决。”全国控烟立法小组课题负责人、首都医科大学教授崔小波说。
控烟立法,地方走在前面
11月12日,第16届亚运会在广州开幕。本届亚运会承诺办成“无烟亚运”。亚运会期间所有比赛场馆一律严禁观众吸烟。除此之外,亚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场馆内不仅禁止吸烟、禁止卖烟,而且禁止一切烟草赞助广告。”今年9月,在广州正式实施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将办公室、餐厅、地铁、车站、机场、医院、银行等列入禁烟区。该条例的实施,为正在广州举办的亚运会实现全面禁烟提供了立法保障。
不止是广州,今年上海的世博会也把“无烟”作为目标之一。据卫生部网站10月29日消息,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宣布,上海世博会实现了“无烟世博”的目标。今年3月1日,《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施行。相比1994年的《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禁烟或控烟的范围几乎涉及所有的公共空间,而从行业部门规章“升格”为地方性法规,权威性也大大增强。
两年前的北京奥运会也提出了“无烟奥运”的目标。2008年,为适应“无烟奥运”的要求,北京市政府修改了1996年起实施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出台了《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扩大了控烟的公共场所范围。崔小波介绍说,北京市将对控烟条例进行修改,有望把北京地区的禁烟范围扩至全部室内公共场所,并取消办公区、餐厅内的吸烟区。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列入北京市人大的立法计划。
截至目前,除山西省会太原外,其他30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已立法禁止公共场所吸烟。另有154个地级城市实施了本地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占全部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45.7%,但仍有一半以上的地级市存在控烟法规的空白。
控烟立法的背后有他们一功
孙艳敏
说到控烟立法,不能不提到法律工作者。公共卫生与流行病学专家、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克安指出,法律必须适应新的形势,形成控烟立法,因为在所有的措施中,法律效果是最好的。因此,法律工作者要作为主力军,而非配角。
10月26日,全国第一家控烟法律诊所——中国政法大学控烟法律诊所(以下简称“控烟法律诊所”)在北京成立。
控烟法律诊所负责人、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吉雅杰说:“控烟法律诊所的宗旨,包括起草以降低烟草吸食和烟草危害为目的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规定及具有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为地方及国家的控烟立法工作提供专业性技术支持,对在国家和地方的法律规定出台之前,为从事控烟工作的社会团体提供专业性咨询与建议。”
控烟法律诊所在筹备阶段,起草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可行性报告》,参加了许多与控烟立法相关的活动。
今年4月初,获知《广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二审相关内容后,控烟法律诊所组织向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一份修改建议。
之后,控烟法律诊所为江西省南昌市的控烟立法提出了专业性建议,向南昌市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南昌市控制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建议》。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寻求与实际立法部门的深层次沟通与合作,为控烟立法建言献策。”吉雅杰如是说。
我们有理由相信,虽然“控烟问题在中国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但有那么多专注于中国控烟立法的法律工作者,实现“无烟中国”是可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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