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上周六,市民卞先生高高兴兴地去商场购物,没想到买完东西准备回家时,却在商场门口摔倒,一跤跌出五六米远。当他要求商场负责并赔偿时,商场却让他在门口苦等多时,却始终没有给出说法。11日,市民卞先生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他的遭遇。
卞先生告诉记者,11月6日下午17点左右,他在新华都火车站店购完物后,提着购物袋从商场出来,经过侧门入口时,一脚踩上阶梯下方的一块硬纸板,当即滑倒无法站起,脚踝处疼痛难忍,认真一看,发现纸板下是一个方形窨井盖,上面满是油污。“附近没有任何警示标识。”卞先生说。随后,商场保安叫来主管将卞先生送到附近的铁路医院门诊部,经医生诊断为脚踝肌腱拉伤,需要卧床休息一周。
卞先生说,商场没有尽到警示义务,应该道歉和赔偿。但是商场方面表示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他500元。令他更气愤不已的是,索赔的过程如此艰难。“他们让我在入口稍等,说要向领导请示。我在入口等了近40分钟,直到晚上9点,商场负责人始终没露面,反而来了一位派出所民警。我只是等一个说法,商场怎么能叫来110。”卞先生对商场负责人推脱责任的做法非常不满。
11日上午,记者来到火车站附近的新华都商场,令卞先生摔跤的窨井盖附近已经被清理干净。隔壁的一家小卖店老板告诉记者,超市有熟食和快餐出售,排污口常常堵塞,冒出的油污就浮在窨井盖上,过路的人踩得一脚油腻。“我嫂子上个月就滑了一跤,摔得还不轻。”老板说,6号有人滑倒后,商场在周围立起了警示牌并找人疏通了地下管道。
随后,记者联系上新华都集团区域总经办的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部门一直积极同顾客协商解决。“那个排污口其实是公用的,只是位置靠近商场。”该负责人说,顾客滑倒后,商场第一时间派人将他送到医院并支付了全部医药费。“顾客提出的赔偿金额是2000元,我们觉得不合理。”至于报警,该负责人表示顾客坐在入口,担心围观人群会影响营业,“不得已”才找来民警协调。他们将进一步与顾客沟通寻求和解。
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征全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必须保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明知油污容易滑倒却没有设置应有的警示牌,导致顾客滑倒摔伤,医药费应当由商家承担。至于误工费、复诊费及交通费等后续赔偿,顾客可以与商家进一步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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