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日前,市民赵先生打来电话投诉,他老婆一个月内在江北人民医院做了两次人流手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恢复好,不仅伤身体,还耽误了正常上班。医院方面称,人流手术会出现流产不干净的现象,但是手术本身没有任何问题。
一个月做了两次人流
赵先生说,10月9日,他陪老婆去江北人民医院做了人流手术。人流手术是个很小的手术,他当时觉得不会出现什么大问题的。做完手术后,医生说一个星期后过去检查,赵先生就和老婆回家了。
但是回家后,赵先生发现他老婆浑身没劲,吃不下饭,和怀孕时的状况差不多。大约10天后,他陪着老婆去医院检查,医生在检查后告诉他,他老婆情况正常,回家好好休息就行。
之后,赵先生的老婆还是觉得身体不舒服,正巧,村里面搞妇科检查,用试纸检查后发现还是呈阳性。赵先生带着老婆去了另一家医院检查,B超检查之后,发现的确不正常。
10月25日,赵先生再次陪着老婆来到江北人民医院,检查之后,医生给出了流产不全的诊断,赵先生的老婆不得不再次接受流产手术。手术后,医院照例要求赵先生去交费。
随后,赵先生找到医院医务科,多番协调后,医院免除了第二次手术的手术费,但是药费和B超费要求自理,赵先生非常不满。
“明明是医院的过错,为什么要我付费用?500多元钱对我们家而言不是个小数目。而且去了好几次医院,每次都打车过去,也花了不少钱。因为这个手术,我老婆一个多月没上班了,身体还没恢复好。”
医院称是正常现象
记者电话联系了江北人民医院医务科,相关人员表示,手术本身就存在风险,在做手术前,他们对患者下达过风险告知书,患者也签过字。人流手术会有很小的一个比率流产不干净,赵先生老婆的情况属于正常现象。
记者问,第一次为什么没有检查出来?院方称,人流手术后有一个出血的过程,第一次检查是在观察期,所以没有给出诊断。从手术的角度而言,医院方面没有任何问题。所谓“阳性”,仅是妊娠数值需要一个下降的时间过程(20天左右),胚震吸出后脱膜附着会造成出血情况。有的会经过一段时间自然外排,出血会停止。有部分需要再经过一次清宫手术解决,这也是合理的技术范围内的现象,希望孕妇和家人能够理解。
第二次人流手术,医院已经从病人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了人性化处理,免除了手术费。至于因为做手术产生的其他成本,医院方面没有义务承担。
律师:医院不该推责
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的曹纯钢律师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在防范医疗事故和保障医疗安全方面尽到自己应尽的义务,而不应在出现手术失败,侵害患者合法权益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推卸自己的责任。更不应该说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否则就没有职业道德。
此次事件中,医院存在明显的侵权行为,患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医疗过失司法鉴定,
患者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和《民法通则》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医院的法律责任,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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