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我在济南科发润滑油公司干了1个月,可是公司却以我没有提前提交辞职报告为由不给工资。”今天上午,怀先生向本报反映,他离开公司已半月有余,仍没有拿到应得的工资。
据怀先生介绍,他于9月2日进入科发公司做仓库保管员,10月初,他忽感身体不适,后经医院查体得知,是自己的老毛病鼻窦炎致使身体对机油味过敏。怀先生和公司领导说明情况后想辞掉工作,但公司领导认为怀先生突然辞职不符合公司规定,即员工离职前要提前1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否则拒绝支付其工资。“我才在那干了1个月,怎么能提前1个月打辞职报告呢?”
下午2点,济南科发润滑油公司经理王先生表示,“怀先生没有履行完手续,目前还没进行交接,等他交接完后再填写完辞职报告,就可以给他工资了。”对于辞职要提前1个月向公司申请的规定,王先生解释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员工擅自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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