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在大董烤鸭店南新仓店就餐后,顾客张先生收到了3606元的账单,其中包括“酒水服务费500元、单间费400元、加收10%的服务费219元,共1119元”。认为对方收费不合理,且未提前告知,张先生将该店和北京大董烤鸭店有限公司一同告上法院。昨天上午,东城法院开审此案。
张先生说,今年8月15日,他和朋友到大董烤鸭店南新仓店的包间就餐。结账时,账单金额为3606元,其上列有“服务费500元、单间费400元、加收的10%服务费219元”等字样。
张先生认为,烤鸭店未提前告知收费事项,此举侵犯了他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且收费严重不合理,他要求对方退还上述费用1119元。
昨天,大董烤鸭店的代理人携带一个近40厘米长的大菜单来到法庭。他表示,收费明细已在菜单首页标注,消费多少钱,完全由客人做主。随后,两被告共同发表意见称,作为五星饭店,顾客可以在大董享受优雅的环境,只要明码标价且告知消费者,这一收费行为并无不妥。
大董烤鸭店的代理人还解释说,500元服务费是自带酒水的服务费,张先生等人带了1瓶红酒、2瓶白酒。包间费的收费依据,是因为其提供了优质的单间服务。加收服务费,则是一般顾客都知道的行业规则。“在包房,我们至少要安排3-4名服务员,并提供优质的茶水、定期更换鲜花等服务,成本明显高于大厅8%-10%”。此外,依据有关规定,四星级以上酒店可加收15%以下的服务费。
因双方还需举证,法庭宣布择日再审。
■专家说法
涉嫌重复收费
中消协律师团顾问邱宝昌说,餐厅需将收费项目明示消费者,否则涉嫌价格欺诈。此外,即便告知消费者,这种加收三种服务费的收费也不公平、不合理,应认定为无效。
他认为,加收的3种费用中有重叠部分,涉嫌重复收费。目前部分餐厅、酒店依然在收取总价10%左右的服务费,他们依据的是《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但这只是行业规范,不能大于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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