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上海浦东区消费者鲁先生:我在2010年9月1日购买了杏花楼食品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杏花楼花色提篮月饼(生产日期:2010年8月1日,保质期是三个月),可是当我打开饼盒时就发现第一层盒内月饼发生了严重的霉变现象,我认为杏花楼是一个拥有百年历史的老店,但是月饼在保质期内出现这样严重的质量问题让我非常失望。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向食品安全网上投诉中心投诉,希望该公司能够给予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和相应的赔偿。
处理回复:经值班编辑介入,杏花楼食品餐饮股份有限公司立即联系了鲁先生,对该公司生产的月饼出现这样的质量问题表示歉意,并按鲁先生要求,给予鲁先生退换月饼和赠送其价值800元的代金券。 鲁先生对这样的处理方案表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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