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法”六年难产
据了解,早在2004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就正式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也就是俗称的《汽车三包法(草案)》,在全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但随后就没有了下文。
某品牌车辆经销商黄先生介绍说,目前整车“三包”在法律上还是空白,但对于车辆部件的“三包”,往往是由生产厂家依据生产技术水平自己决定。不同品牌车辆所使用的不同部件,在“三包”项目及期限上也有一定差别。
北方厂孔经理介绍,上述型号车辆整车三包期为一年或10万公里,即车辆购买时间在一年内或行驶10万公里内,均可提供三包服务,两项条件以先到为准。一位司机在上述用户调查表上写到:“待修的部件,请北方厂别再推脱无配件让我等了,此车问题很多,特要求延长三包期”。调查表上显示,司机们希望延长三包期的呼声很高,在采访中有数名司机这样表示,由于没有《三包法》规定厂家在车辆报修后,排除故障的期限。三包期内厂家对于待修配件无货的推脱,有刻意延迟时间的嫌疑,因此司机们希望能够延长整车三包期。
那么过了“三包期”后,车辆部件频频出现故障,车主应该怎样维权呢?昆明范律师表示,车辆故障可能因为车型设计缺陷导致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使用过程不当等多种原因。建议车主求助于专门的机构做客观、公正、权威的车辆质量技术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分清法律责任,继而协议其他事宜。
“车辆发生故障后,前期生产厂家也进行过修理,但司机未得到任何经济补偿,停运损失应该由谁承担?上述车型涡缓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能否无条件更换?车辆前轮严重吃胎,北方厂指定的昆明服务站技术无法维修,车主应该怎么办?车辆发生故障后,修车所需要的配件常常无现货需要等待,且价格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厂方作何解释?”车主刘师傅一口气问出了4个为什么,然而却得不到解答。
在车辆运营的过程中,不断出现的各种故障,使司机们承受着心里和生理的双重压力,“质量太差”、“提心吊胆”、“没有安全保障”、“要求召回”等字眼频频出现在用户调查表上。而司机们最担心的事,就是车辆“带病运营”,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责任由谁来承担。
“一个人在外面跑车,一家人跟着担心,整晚睡不好觉,直到他平安到家,一颗悬着的心才算放下来了。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一位司机的家人不无担心地说。
本报将继续关注。
共2页 上一页 [1] [2] 尼奥普兰故障频频 厂商推托路况差/车主投诉无门 搜索更多: 尼奥普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