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网友“yuandeqi”在半岛论坛发帖《求助 苏宁忽悠卖旧笔记本,维权路怎走?》。袁先生表示,8月5日自己在苏宁李村广场店购买三星N220笔记本一台,因销售员称只剩一台样机并不会再进新机,自己只好购买仅剩的样机,10号发现该店仍在售卖该款笔记本,要求换新机遭拒。李瑞敏律师认为苏宁电器涉嫌欺诈,构成违约,应该给顾客退换新机。
网友:在苏宁被忽悠买样机
“苏宁购买电脑遇纠纷,维权路怎走?”,11日,袁先生在半岛论坛发帖称自己于8月5日在苏宁李村广场店看好一款三星N220笔记本,购买时销售员表示只剩下柜台上所摆的样机,建议自己拿着那台笔记本。袁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当然不想买样机,于是跟销售员询问是否任何渠道都进不了新机,“结果销售员很肯定的跟我说,不会再有货了!”于是自己只好购买了样机。
8月10日,袁先生再次来到该苏宁店,发现柜台上又摆着一台三星N220笔记本,经过询问得知库内还有该机型的新机。“这不是忽悠我买个旧电脑回去吗!”11日,袁先生与该店相关负责人交涉希望给退换新机、给予赔偿,对方以产品无质量问题不符合三包规定,不予退换,拒绝赔偿。
袁先生表示,“苏宁当时便宜了80元卖给我一个样机,那是我不得已的选择,现在这情况我愿意把这80块钱还给苏宁,只要他给我换新机,赔偿我也可以不要了!”
苏宁:你愿意买就买,不强迫 不符合三包不给换
“顾客也知道是样机,我们没强迫购买!”苏宁李村广场店的负责人于女士表示,“当时库里的确没有货,原来的供应商也没货了。现在电脑更新换代这么快,我们也认为不会再进了。”后来顾客看到的摆在柜台上的是刚从别的店里调来的样机,同时调过来的还有一个新机在库里,但现在也已经卖了。
至于顾客想要换货的要求,于女士表示,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不符合三包的规定,店里不能进行换货。
律师:涉嫌欺诈 构成违约
关于此事,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李瑞敏律师,李律师表示,经营者以承诺没有新机并不会在购新机为由诱导消费者购买样机,事后却仍进新机对外销售,该行为涉嫌欺诈。
另外,李律师认为苏宁电器已构成违约,在买卖合同中包括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在此事件中苏宁电器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隐瞒事实,有违协议,使合同无效并且是可撤销的,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进行退换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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