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百事可乐罐上的兑奖说明。 张庆申 孙安清摄
因质疑百事可乐饮料中奖有假,山东省青岛市一网友在网上悬赏千金,要看一眼一等奖的瓶盖,结果,虽然跟帖者众,却无一人应征。
食品类公司为赢得市场,喊出的中奖口号越来越多,越来越诱人。但事实上这些公司是否设置了这么多奖项?记者调查发现,食品类奖项设置存监管漏洞。
喝上千瓶难见“冠军”真容
世界杯期间,百事可乐发起了一项营销活动:凭印有夺冠国家队名和“冠军”字样的拉环或瓶盖就能赢得2010元现金大奖,此项活动到7月31日截止。
但很多网友发帖表示冠军瓶盖难觅其踪。在济南贴吧,一位名为“hongliong”的网友发帖说:世界杯结束了,冠军是西班牙,我这里有印着“西班牙”的盖子,就缺少“冠军”了,如果你有,那我们合作来赢取2010元大奖吧。
“hongliong”的帖子虽然5天内跟帖上千条,却无一人能拿出这样的瓶盖。
青岛网友“从头来过”在博客中也写到,为了参与百事可乐“揭盖劲赢”的活动,今年世界杯开赛以来,他和几个朋友每次买饮料都是买百事这种活动饮料,几乎每天都有4、5瓶。不止如此,这几个月,网友所在公司举办任何活动,包括几个同事小聚,都是喝的这种百事。几个月下来,他们喝掉的百事可乐怎么也得有上千瓶了,喝出的印有“西班牙”字样的瓶盖不少,但是“冠军”瓶盖却迟迟不见真容。
“后来我也找其他地方的网友打听过这件事。”随后记者联系到该网友,他告诉记者,他在网上和各地的网友都交流过,比如在陕西省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阎凉、延安等地甚至整个陕西省都没有出现过。后来他还让公司销售处的同事也专门打听了,甚至还向百事可乐的内部人员咨询过,据说这是百事可乐公司的销售手段,中奖名额其实非常少,总共不超过200个。
青岛市民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最终大奖需要夺冠国家名和“冠军”两个瓶盖,很多人早早就将32个国家的标志都集齐了,世界杯结束之后,有人立马又买了几箱百事可乐,“结果连个‘冠军’的影子都没看到”。
饮料卖得多中奖者却很少
另外,百事、可口可乐等饮料的“再来一瓶”奖也备受质疑。
在青岛,记者走访了很多社区,特别是学校附近的小卖店,他们都称百事可乐世界杯期间虽然卖得很火,但前来兑“再来一瓶”的瓶盖或拉环的中奖者实在太少。
在广东,今年康师傅、统一、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几大饮料巨头都不约而同地加入了“再来一瓶”有奖促销。其中力度最大的莫过于康师傅,其在广告宣传中称去年夏天共送出7亿多瓶赠饮,今年将大增至15亿瓶。参与产品线也由去年的茶饮料延伸到果汁系列饮品,几乎涵盖了康师傅所有的饮品。
在这场“赠饮大战”中,可口可乐的声势排名第二,宣称消费者有1亿4千万个机会免费获赠原叶绿茶。百事可乐的七喜给消费者提供了9000万个赠饮机会。统一饮料宣称到今年9月底,消费者获得的免费赠饮很可能会高达20亿瓶,以每瓶1.8元的销售成本看,价值高达30余亿元。
广州某大型饮料经销商的相关负责人告诉相关媒体,康师傅宣称的15亿瓶赠饮不靠谱,以15%的平均中奖概率来说,其销售应超过100亿瓶,按15瓶/每箱、32元/箱算,也就是7亿箱以上、230亿元的销售额。“7个月(活动从2月持续到9月底)要完成200多亿的销售额,这太夸张了!”
另外,“按康师傅广告所说的茶饮料中奖率20%,等于它们要销售出去的货全部是8折,康师傅茶饮料一般是32元/箱,15瓶/箱,每瓶2.13元,再8折就是1.7元,而PET瓶每个成本接近1元,剩下的内容物、运营成本、人员费用、损耗、车辆等等的开支,怎能消化?”由此该人士推断,赠饮里面的水分一定很大,只是一种宣传。
缺少细则规范有奖销售
记者了解到,面对市面上各种各样的有奖销售活动,国家工商局早在1993年就出台了《关于禁止有奖销售活动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举办有奖销售的经营者应向购买者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种类、兑奖时间、方式等事项。属于非现场即时开奖的抽奖式有奖销售,告知事项还应当包括开奖的时间、地点、方式和通知中奖者的时间、方式。
《规定》还明确规定,若企业在进行有奖销售时违反其中某些规定,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罚;而因有奖销售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但这一法、一规只是理论上的监管武器,实际操作中不太好用。”山东青岛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副教授、法学博士陆静认为,“‘取证难’难倒消费者。”
陆静详细分析:“消费者将对奖项的质疑反映到工商局的公平交易部门,很难举证自己受到的损失,消费者不可能把所有饮料都买下来,因为有中奖概率问题,消费者不能中奖是正常的。至于网民网上悬赏应征一等奖,要看人家真正中奖的人是否愿意去应征,这也不是投诉者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工商部门很难去立案调查。”
“至于诉讼,消费者计算不出自己的具体损失,就算进行公益性诉讼,法院一般也不受理。”陆静说,“起诉方和被起诉方一个老百姓一个商家,是平等的。既然商家不是行政方,法院更不可能按照‘举证责任倒置’来处理。”
“至于企业设置奖项时监督的公证部门,其操作性就更难了,你想想,百事可乐有那么多产品投放市场,其操作中间程序太多,战线太长,时间太长,公证人员很难全程进行监督。”陆静认为。
“这些问题多年来一直是个法律盲区,急需法律法规的细则赶快出台。”陆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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