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观察网讯:7月21日下午,记者接网友投诉中意人寿山东分公司以奖品为诱饵“忽悠”消费者“存款”。记者随即进行了调查。中意人寿山东分公司业务员在给消费者介绍相关业务时,涉及了把卖保险当成存款“忽悠”消费者,并承诺分红保证收益率,还采用了有奖销售保险产品等《保险法》明令禁止的违法销售行为。
买保险当存款其实是个“坑”
中意人寿山东分公司在推销保险产品过程中用词不当,把保险这种销售行为当成银行存款,多次提到存多少年,收益多少,可以一次性领取多少。当记者问到现金价值的概念时,其业务员也是含糊其辞。当谈到如遇急需用钱可否一次性提取,业务员给出答案是“可以”,但不够缴费年限进行提取的消费者的损失却只字不提。并“忽悠”记者银行存款利率低,不如保险公司收益高,还有30种大病保障功能。
而据了解,现金价值是指投保人退保或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时,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不够保险合同规定的缴纳年限消费者如想退保,在经济上会造成很大的损失。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购买保险有10天犹豫期,保险公司要在10天内电话回访客户。如果投保人后悔,在10天内可无条件退保。而保险合同一旦生效,如单方面违约将承担20%~50%不等的高额退保费。
“忽悠”消费者承诺高收益率
据了解,保监会明文规定保险公司不可承诺收益率,只能用往年的收益对消费者进行演示。当记者谈到想购买增加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时,中意人寿山东分公司业务员承诺收益率4.2%,并提到中国人寿等国有大型保险公司只有3.8%的收益率。但当记者提到4.2%的概念时中意人寿的业务员含糊其辞,说保险公司有自己的一套算法,并拿出中意的股东来保证比其他保险公司收益高。记者现场看到一对夫妇因中意人寿所谓承诺的收益为孩子买了一份年缴一万的保险。
采取有奖销售保险产品
《保险法》明文禁止的“给予保险合同以外的其他利益”,一直是保险监管机构着力打击的违规行为。为何中意人寿敢顶风作案?当记者借跟家人商量为由离开时,中意人寿山东分公司业务员又以现在“存”5000元可以送洗衣机一台,并说正好赶上单位今天搞活动,以后不一定赶上这个好时机。新《保险法》第162条对此类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吊销其业务许可证。为了整顿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山东保监局将2010年定位为“法律规章制度落实年”。据了解,山东保监局5月份印发了《山东保险业法律规章制度落实年活动工作方案》,要求各家公司认真查找公司在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查找原因,特别是要对近年来外部监管、对“投保有奖”等违规行为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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