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的时候发现门店撤店关门了!我充了3万元呢!”近日,北京消费者张女士来到自己曾办理美容卡的门店消费,却发现店铺已撤店关闭。
去年,张女士来到小区楼下的某连锁品牌美容店消费,店员向张女士推荐了店里的“品牌大使打造”活动,张女士觉得很划算,于是和美容店签了一份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张女士自签约日起向店铺缴纳项目诚意金3万元,可免费使用自选的6个护肤项目,使用完6个项目后,即品牌大使打造成功,签约一年后退还3万元诚意金。如果一年内未使用完这6个护肤项目,诚意金会退至店铺会员卡,张女士也可以在店里继续使用,消费日常项目。
今年10月,张女士已做完6个项目,于是向美容店申请退还诚意金。但该店却以走总部流程等理由推脱,等张女士再来时发现该店已闭店。在多方寻找下,张女士联系到美容店经理,但对方仍不承诺退款,只建议她到该品牌其他门店使用,但张女士打电话了解到,其他门店并不承认其在别的加盟店缴纳的会员费。无奈之下,她只好寻求法律帮助。
记者了解到,返利模式是一种常见的营销策略,是指消费者在完成购买行为后,能够获得一定比例或金额的返还,旨在吸引消费者,增加他们的购买意愿。早在2018年,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就发布公告提醒消费者注意“消费返利”中存在的高额返利难以实现、资金安全无法保障、运行模式存在违法风险三大问题。
但记者近日采访发现,一些美容店通过设置“一年内享受完自选项目”等简单的内容作为全额返现的条件,吸引消费者充值办卡。然而,当消费者后续消费时,商家多以项目已约满、一些项目需额外自费、退卡需支付高额手续费等理由阻挠消费者完成协议内容,有的商家甚至直接跑路,导致返现成为空话,损害消费者利益。
对此,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传珺表示,上述案例中美容店的行为构成民事违约甚至涉嫌诈骗。民事违约的情况下,张女士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签约主体返还3万元的诚意金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如果商家签约收费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卷钱跑路等,则涉嫌诈骗。
李传珺提醒消费者,在消费时避免被“免费”“全额退还”等字眼蒙蔽双眼,对于商家的保证内容要签署书面协议,注意保留产品内容、书面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短信等证据,以便事后维权。
来源:工人日报 安彦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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