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纪念酒”名目虽多,却难逃法网。4月10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查扣挂名“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局专用酒”“纪念巴拿马世博金奖100周年百年庆典”“庆香港回归特制酒”的白酒200多瓶;4月22日,宁德市周宁县市场监管局对一家酒业商行进行检查,在产品货架上发现2瓶标示“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纪念”的待售五粮液,规格为800毫升/瓶;5月15日,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宁德市某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2箱12瓶白酒瓶体标注有“北戴河暑期纪念酒”等内容。
一批销售“涉党政军”酒类产品的经营者被查处。4月24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龙文区查获标称“军中美酒”“中国军酒”等引人误解内容的酒类产品203瓶;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涉嫌使用“抗美援朝”等字样包装的无生产日期的“特供酒”违法行为1起,查扣军绿色手榴弹型白酒、军绿色手雷型白酒等17瓶;5月17日,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管局发现一家网店在高粱王酒销售页面的主图视频中标注了“厦门市政招待用酒”等内容。上述案件,经营者以“内供酒”“特殊纪念酒”吸引消费者眼球,牟取不当利益,既欺骗误导了消费者,也损害了国家党政机关和军队的形象,均受到了处罚。
曝光典型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查办了一批“特供酒”案件,并对其中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推动“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
11月中旬,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一批“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泉州市汇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标称“贵州国宴”的酱香型白酒,无商标注册证且标签不合格,被没收违法所得154元,罚款1000元;南安豪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贵州国宴53度酱香500”白酒,被没收违法所得5625元,罚款5000元;南安市亚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含有“国宴用酒”“中央老干部养生专用酒”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广告,被罚款1500元。
11月12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涉及“茅台内供酒”“庆香港回归特制赖茅白酒”等5起案例。
日前,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涉及“飞天接待酒”等3起。
在此期间,福建省有关部门加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发布禁售“特供酒”公告、消费提示、制作宣传视频以及在新媒体平台上推送相关文章等方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福建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广大消费者、行业协会、相关企业发出倡议:协力共同抵制“特供酒”,严防上当受骗。福州市酒类流通行业协会发布倡议书,倡导酒类流通行业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按照“清除源头、打掉链条”的要求,突出重点经营主体检查,清理制售源头和消费渠道,规范酒类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市场上凡是以中央和国家机关、解放军、武警部队、特定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名义流通的“特供”“专供”“内供”等酒类产品,均系假酒,属于非法产品,严禁生产、销售。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张文章 共2页 上一页 [1] [2]
红商网优质内容还将同步分发到公众号、视频号、头条号、西瓜抖音、网易号、搜狐号、企鹅号、百家号、好看视频、新浪微博等国内主力流量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