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台产品的减影效果评价较好,为1级水平;5台产品的减影效果一般,为2级水平;小课屏EWT01型、BenQ AR19_D型和BenQ AR20_D型产品测得的平均阴影夹角均小于24度,仅达到3级水平。减影效果是指灯具减淡因使用者的局部遮挡而造成工作区域阴影的能力。消费者在使用护眼灯的过程中,产生的“书写阴影”会使消费者的视野不断在明暗间切换,容易产生视觉疲劳和不舒适,易引起近视等问题。
时间管理项目测试产品声称定时时间功能的准确性。本次比较试验有5台产品无时间管理功能,因此不参与评级。其他22台样品中,有14台产品为1级水平;有6台产品为2级水平;DALEN DL-32WS型、BenQ AR20_D型产品测得的时间偏差超过1.5%,评价为3级水平。
消费提示
使用护眼灯要注意挡位和摆放位置
针对本次比较试验的情况,北京市消协提示消费者,选购时,要仔细核对标识和使用说明。产品标识应齐全,包括: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或商标、型号、额定电压、额定功率。产品的使用说明中应有读写作业状态的挡位和位置调节的明示信息,有读写作业挡位的色温值信息等,应包含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功能标识说明,还应有详细的维护保养方法等内容。
建议优先购买具有标准GB 40070和GB/T9473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的产品,此类产品有通过相关检测,性能指标有一定的保证。
建议选购有标称色温值不超过4000K挡位的护眼灯。选购护眼灯时,应选择灯臂调节力度适中,使用方式较简单、操作标识清晰易观察、操作逻辑较清晰的产品。选购时还应考虑家庭成员的使用习惯、电子产品使用的交互逻辑等因素。有老人的家庭应注意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是否易于老年人理解、学习,避免因使用不便给生活带来困扰。
日常使用护眼灯时,并不是所有挡位和位置均能满足近视防控或护眼等功能,使用前需要仔细阅读说明书或其他标识信息,确认产品在读写作业状态下的挡位和摆放位置。
在夜晚使用护眼灯时,建议将色温调至4000K以下。在自然采光达不到照度要求时使用护眼灯,应同时开启房间的主照明进行补充,避免室内明暗差异造成的用眼疲劳。避免眼睛直视发光面或光源,以免造成眩光或损伤眼睛。
定期清洁,避免积尘或脏污影响照明效果。在清洁护眼灯发光面时注意避免使用化学清洁剂,以免降低发光面透光性能。
护眼灯周围不要放置易燃物品,以防火灾事故;注意保持桌面干燥,避免水渍溅到台灯上发生短路。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 万晓东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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