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讯,9月20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通报抽检不合格食品抹茶卷蒸蛋糕核查处置情况。厦门大港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万元。
经监督抽检,厦门大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抹茶卷蒸蛋糕,柠檬黄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5月24日,同安区西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大港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该公司已发布食品召回公告,对抹茶卷蒸蛋糕进行召回。因该批次不合格抹茶卷蒸蛋糕销售时间过久,大部分已经食用完毕,截至目前召回0件。
经调查,该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原料抹茶粉中有柠檬黄成分,即抹茶粉原料有添加柠檬黄,为原料带入所致。该公司积极联系抹茶粉供应商,寻求抹茶粉中未添加柠檬黄的原料代替原先使用的抹茶粉原料。厦门大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近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没收违法所得6020元,并罚款5万元。
此前,厦门大港食品有限公司也存在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2023年11月14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3351.7元,并处罚款5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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