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可将相关‘产品推荐’定性为广告,进行显著提醒。再如,有些产品明确属于药品,部分减肥方式带有诊疗性质,若涉及非法销售、非法行医,建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皮小林说。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对于减肥训练营及一些美容院开展的减肥瘦身服务,合同承诺的内容如不能兑现,则构成合同违约。但在实践中,很多商家并不会将宣传承诺在书面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消费者如果也没有及时保留证据,会导致维权难度较大。
除了加强监管执法,消费者也要提高健康素养和辨别能力。
赵占领提示,消费者应做到“三要”来规避风险,包括要签订服务合同、看清协议条款,特别是涉及减重效果的内容和商家免责条款;要慎防“低价套路”,注意选择正规的渠道和平台;要了解产品类型,区分药品、保健食品和普通食品,注意查看商家所售产品的相关批文批号。
杜绝减肥药物手术等超适应证滥用
除了传统减肥手段,近期,胰高血糖素样肽-1受体激动剂类药物在减重方面的应用备受关注。北京协和医院临床营养科主任医师陈伟介绍,其所在科室门诊每年接诊减重治疗患者近2万人次,“其中有不少人为了减肥,在没有医生指导的情况下,超适应证使用处方药。”
陈伟表示,肥胖本身是一种慢性疾病,需要通过营养、运动、治疗实现综合干预,单纯通过药物实现“躺瘦”存在极大风险。
如何看待“用药减肥”?北京友谊医院普外中心减重与代谢外科主任医师张鹏介绍,这类药物都是处方药,意味着用药前需由专业医生进行检查评估。专门用于减肥的受体激动剂类药物目前在我国获批的有两款,其他正进行临床试验、并未正式上市的,需杜绝自行从网络渠道购买、注射。
如何看待“手术减重”?张鹏表示,对于中、重度和极重度肥胖症病人,以及已经合并肥胖引起的代谢异常的肥胖症病人,可以考虑手术治疗。除了能有效减重以外,还有助于缓解代谢疾病,但要到正规医疗机构寻找专科医生进行治疗。
“从根源避免减肥‘乱象’,引导公众寻求专业帮助,扩大高质量、规范化诊疗资源供给很重要。”张鹏说,我国部分大型医院已建立肥胖症相关诊治中心,对于中、重度肥胖症进行多学科联合治疗。应不断规范和完善监管制度,杜绝违规肥胖医学诊疗。
来源:新华网 顾天成 林苗苗 李恒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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