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近,年夜饭预订随之成为热门话题,不少网友反映“年夜饭一桌难求”“提前三个月都预订不上”,餐饮企业迎来了期待已久的行业“小阳春”。不过,据报道,在年夜饭生意兴隆的同时,附加要求也多了起来,例如固定套餐、最低消费、限定用餐时间、订金不退等,令消费者在年夜饭消费过程中的体验大打折扣。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消费观念的改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把年夜饭“搬”到了大酒店。因而,在许多大酒店里,年夜饭“一桌难求”的现象十分普遍。于是,一些大酒店不是乘虚“涨价”,就是设置“最低消费”,甚至是设置“限时消费”。
据了解,眼下在不少大酒店里,酒店经营者为了多吸引顾客、多赚钱,往往采取“限时消费”的营销策略,即规定消费者在一个小时内“吃完走人”。表面上看,在年夜饭“一桌难求”的背景之下,酒店经营者的这种“规定”似乎可以理解,但殊不知这种“规定”也是一种“霸王条款”。
消费者之所以选择在大酒店里吃“年夜饭”,其目的无非就是两个:其一,省力省心;其二,环境氛围好。亲朋好友一起在吃年夜饭的过程中唠唠家常、聊聊工作、畅谈理想,等等,既增进亲友之间的情谊,又享受节日的喜庆氛围。试想,如果酒店规定了“限时消费”,才给一个小时时间,不要说“屁股还没坐热”,就是可能连饭还没有“吃顺畅”,更谈不上能边吃边唠家常、聊工作、谈理想了。可见,酒店的“限时消费”不仅冲淡了节日的喜庆气氛,更是一种消费侵权行为。
要治理酒店年夜饭“限时消费”的霸王条款,还需多方给力。首先,监管要“严督查”。市场监管、消保委、物价等监管部门要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利用春节假期对酒店这些消费场所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防止利用春节假日恶意抬价、设置最低消费、设置限时消费等霸王行为。其次,执法要“严处罚”。相关执法部门要对恶意设置“限时消费”“最低消费”,以及趁节“打劫”等不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等方式,倒逼餐饮商家切实履行经营契约。其三,要设立举报奖励制度。相关部门要鼓励广大消费者对恶意抬价、设置最低消费、设置限时消费等行为大胆投诉举报,并对举报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权益不受侵害。
当然,还需加强酒店经营者的诚信经营教育,促使其自觉做到春节假日不加价、不设置“限时消费”等霸王条款,从而切实维护正常、有序的经营环境。
只要监管部门严督查,执法部门严处罚,相关部门鼓励举报,再辅以对商家的诚信教育,就能有效遏制类似“限时消费”这样的霸王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节日消费权益,确保节日消费市场和消费环境的有序、健康、良性发展。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叶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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