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周末 记者 杨代媛 贾浩宇
据《消费者报道》报道,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发现雅迪电动车8次质量抽检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包括整车质量、鞍座长度、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BMS)等。其中,整车质量是出现次数最多的不合格项目。
抽检不合格
1月11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一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公示》,抽检3款雅迪电动车不合格,规格型号分别为TDR2684Z、TDR2323Z、TDR2607Z,均整车质量不合格,除第二款外均鞍座长度不合格。
1月2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2批)》,抽检2款雅迪电动车不合格,规格型号分别为TDT1329Z、TDT1323Z,均为BMS不合格。
3月1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流通领域商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2批)》,抽检1款雅迪电动车不合格,规格型号为TDR2684Z,不合格项目为整车质量。
4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润滑油等68种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抽检1款雅迪电动车不合格,规格型号为TDR2436Z,不合格项目有车速限值、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车速提示音、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
8月14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市市场监管委关于2023年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抽检1款雅迪电动车不合格,规格型号为TDR2758Z,不合格项目有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反射器)、电气装置(短路保护)。
综上,雅迪电动车共有7款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多达10项。
奥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世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雅迪电动车质量抽检不合格,存在电池等质量瑕疵,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对于电动车产品质量要求,我国出台了相应的标准。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标准,自2019年4月实施至今。该标准对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无线电骚扰特性分别进行了详细的安全要求,并提供了试验方法。
被投诉近两千次
《法治周末》记者查询京东雅迪官方旗舰店发现,雅迪电动车2000元以下仅1款,2000元至4000元电动车22款,4000元至6000元电动车20款,6000元以上电动车7款,最高价为8499元。雅迪打造的高端电动车VFLY系列,最高价格可达23990元。 共2页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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