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现象之所以滋生,深层原因还在供需关系的失衡。”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刘双庆表示,“对一些人气艺人的演出,无论是运营宣传上的大力推送,还是观众‘看一场,少一场’的心态,都将正常演出拔高为‘必看演出’。与此同时,‘黄牛’的钻营则阻断了创演生产、出票情况和正常观演需求之间的通畅反馈,进一步让大热演出门票变为稀缺资源,在大肆牟利的同时挤占正常消费通道,整体上损害观演生态。”
要让文化产品的供给与需求有效匹配起来,一方面需要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文化产品,另一方面也要优化管理、截堵疏漏。
“在供给侧,关键要解决票的‘稀缺属性’,在尽可能根据市场反馈,保障观众喜闻乐见的热门演出、文化活动供给的同时,加强对正常票务渠道的严格把关,形成文化产品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方面的平衡。在需求侧,更要通过长期引导,减少‘为了见偶像一面而不惜成本’的非理性消费风气,压缩‘黄牛’的市场。”刘双庆说。
3.多措并举方能标本兼治
于法理而言,“黄牛”肆意加价、疯狂倒票的操作,已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消费者依法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黄牛’的存在剥夺了这些合法权益,让消费者失去了平价购买商品的机会,扰乱了正常的购票秩序,显然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谈道,“法律的惩戒震慑作用很重要,涉及违法犯罪的,司法部门需要根据情节、性质进行相应法律处罚,增加‘黄牛’牟利行为的违法成本。”
去年10月,文化和旅游部出台《演出票务系统服务与技术规范》,提出统一全国演出票务的相关要求与全流程规范化服务,并要求各演出票务平台都要接入全国统一的票务信息采集与服务系统,为行业监管提供了便利。今年7月,文旅部再次发布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加大对“黄牛”、第三方平台违规囤票、倒票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以北京为例,今年4月起,北京文旅、公安、网信、文化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齐出手,开展营业性演出票务市场“黄牛”倒票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查获“黄牛”倒票人员143人。而在西安,仅8月份,西安警方就会同多部门组成专班开展打击整治工作,查获非法倒卖门票案件8起,各类证件门票86张,抓获涉票涉证违法犯罪人员58人,其中刑事拘留2人、行政处罚31人、批评教育25人。
与此同时,一些活动的演出组织方和票务平台也从制度设计上纷纷发力,不断补齐漏洞。例如,通过贯彻“强实名制”等措施,做到“谁购票谁观看”,进而打击“黄牛”、维护市场秩序。
所谓“强实名制购票”,指在电子票绑定身份信息的基础上,入场时再增加“扫本人身份证”和“人脸识别”环节,保证“人、证、脸”信息完全匹配方可入场,且不可转让,每笔订单最多购买1张、每个账号最多购买1张。这有利于对“黄牛”囤票转卖、挤占票源的行为形成有力压制,打击“黄牛”违法活动的嚣张气焰。
这一点在和晓凯的交谈中也得到了印证。“以前虽然要求实名制购票,但因为是纸质票且可以转赠,也不要求入场时信息一致,所以倒卖难度不大。但在‘强实名制购票’规则下,只能靠提前拿到信息,再用刷票软件‘代预约’‘代抢’,或者靠内部渠道,这样命中率不一定像原先那么高,我们一般也会补一句‘抢不到退钱’。”晓凯说。
而针对此类刷票软件的猖獗,也可以通过“更牛”的技术手段进行反制。根据业内人士透露,平台可以通过应用流量清洗等数字技术手段,构建基于账号信息、收货地址、购买行为等的系列属性监测识别模型,有效判断用户下单请求是否真实,形成事前监控预警、事中处置防控、事后评估优化的治理体系,提升恶意刷票行为拦截率。
刘俊海认为,任何制度创新都不能一劳永逸,需要配套保障的不断细化。“就好比‘强实名制购票’,也面临着退票渠道不畅、过度收集数据等问题,要不断改进、不能‘一刀切’。”在他看来,演出活动主办方应进一步在票务管理上下苦功,不断优化售、检、验等各环节的防范技术与服务方式;监管部门也应当继续用好、用够、用足法律赋予的市场准入、行政监管、行政处罚和行政指导权限,加强前、中、后端精准打击。广大观众也应形成更加理性的消费观念,自觉抵制“黄牛”,对“黄牛”整治多加理解、支持与配合。
“整治‘黄牛’倒卖现象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强化源头治理。不断健全配套的法律法规,建立完整透明的票务市场机制,增强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意识。由此才能形成合力、标本兼治,保障票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刘俊海说。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禹欣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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