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质疑和反对,单方面强行启动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当日我国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全面防范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对食品安全造成的放射性污染风险,保护中国消费者健康,确保进口食品安全,决定自2023年8月24日(含)起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
公告一经发布,连日来,“核污染水一倒中国日料店会倒闭吗”“日料店无日本食材涉嫌虚假宣传吗”“日料店正忙着摆脱日料”等相关话题持续引发热议。
那么,从法律角度讲,没有日本水产品的店还能称之为“日料店”吗?公告后,日料店仍使用日本进口水产品面临什么法律责任?带着问题,《法治日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商家光速“切割”日本水产品
8月25日,公告发布次日,《法治日报》记者来到北京市东城区一家人均消费1500元左右的怀石料理店看到,前来就餐的顾客络绎不绝。
“我们知道日本排放核污染水的事情,现在日料店的食材应该还没什么问题,再不抓紧吃以后就吃不到了。”一位正在用餐的顾客说。
“政策和监管很严格,不允许进就是全都不能进了,现在店里进口日本的水产品只剩下蓝鳍金枪鱼,未来可能进口其他国家的替代,但口感可能不如日本进口的好。”该日料店老板说,其实之前进口日本的水产品就不多,因为进口周期太长、费用太高。
在北京另一家人均消费600多元的日料店,店员介绍说,一个月前禁止进口日本福岛等10县(都)食品的政策出来后,店内就开始逐渐替换日本水产品,公告当天就不再使用日本水产品了。
而在天津一家人均消费200多元的日料店,店员告诉记者,店里的水产品从没用过日本产的。“这几天也有客人咨询过类似问题,我们作了解答,目前来看生意没受什么影响。”
从店家的阐述来看,这些日料店对日本食材的依赖程度均不高,原本进口日本的食材也可以找到其他国家的新供应商,一些老板早就有所准备。
热衷日料的天津市静海区居民刘先生最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一些日料店从之前不承认原材料非日产,到现在争先恐后声明自家食材非日产,急于和日本进口撇清关系。
“在天津,有家寿司店员工使用广告纸遮住店内装饰语,原先的‘日本匠心技术’变成‘匠心技术’。我常去的一家料理店也通过微信公众号发表声明,即日起停用所有日本原料,并将主要原材料产地进行公示:牛肉来自澳大利亚,鸡肉来自山东,鳗鱼来自福建……而8月21日去吃饭时店员还保证他们的食材都是日本原装进口。”刘先生说。
商家光速“切割”,引来网友质疑:这么快就完成了原材料产地更换,莫非以前都是虚假宣传?还有网友提出疑问:没有日本水产品的料理店还能称之为“日料店”吗?为何公告出来前,很少有商家对食材来源进行公示?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说,虽然海关总署宣布全面暂停进口日本水产品,但我国法律并未对原有日料店店名作禁止经营的相关规定,日料店还可以继续使用原有店名经营或宣传。
“食品安全法规定,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这并非法律强制性规定,即日料店可自主选择对食材公示或告知消费者。换言之,即使不公示也不构成误导和欺骗消费者。根据消保法,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信息,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等有关情况。如果消费者因担心质量问题或者食品安全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日料店提供食品原料产地来源时,日料店有义务进行告知。”陈旭说。
有超过20年海关实务工作经验的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冯晓鹏说,海关公告全面暂停进口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影响的不仅仅是日料店,还有销售水产品的经营者(如生鲜市场等)。目前,日料店公示食材来源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为降低舆论负面影响、争取消费者信任的危机公关行为,系自愿,并非强制要求,不主动公示并非违法违规。如果后续有关部门对食材来源信息公示出台了明确的监管要求,则经营者需依行政监管要求及时调整。
“需注意的是,如果日料店确有8月24日之前进口的原产于日本的水产品,我们理解这部分水产品属于公告发布之前进口的产品,在市场监管部门未要求召回的情况下,仍可正常使用,但建议在消费者询问或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时提供报关单证及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以确保食品安全。”冯晓鹏说。
监管部门迅速开展突击检查
记者注意到,公告发布后,各地监管部门迅速开展行动。
菜单上注明所售牡丹虾来自日本北海道,面对市场监管人员调查时,商家无法提供报关单以及出入境检验证明。8月24日,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港汇恒隆广场内一家超市、两家日料店。一家名为鮨政的日料店因为无法证明食材原产地被约谈。
8月25日,福建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突击检查山姆超市,暂未发现来自日本地区的海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说,市民购买进口水产品,应选择有海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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