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六:
物业管理千万家,收费明细公示化
随着物业服务需求持续增长,物业和业主的相关争议也随之增多,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水电费、公摊费、停车费、物业管理收费不合理,电梯故障多等。因此,提醒消费者:
一是将物业服务作为购房参考的重要因素,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朋友口碑、实地考察已服务项目等方式,深入了解物业企业。
二是认真阅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看合同是否约定额外收费事项,看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了解物业服务费的起算日期。物业服务费的起算日期一般是从房屋正式交付给业主之日起计算,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是及时了解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政策、查看物业公司收费公示细则,对比收费是否有出入。
警示七:
直播带货成风潮,擦亮眼睛谨慎购
直播带货生动形象、代入感强,消费者很容易冲动付款。在直播过程中夸大宣传、诱导消费、产品质量不合规、售后退换货服务不到位等现象,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因此,提醒消费者:
一是保持清醒和理智,避免冲动下单,盲目消费。要货比三家,谨防虚假优惠,仔细查看标价及优惠券使用限制条件。
二是要有甄别和存证意识,弄清商品的来源、效能及宣传的优惠活动,及时保存相关的证据,可以截屏页面、保存直播视频或聊天记录,并且尽量选择正规电商平台和信誉较好的主播,商品品质和售后服务才会更有保障。
警示八:
交通工具没故障,人身安全有保障
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销量持续增长,消费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因此,提醒消费者:
一是要深入了解购买的车辆性能、售后服务条款等内容,和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如有特殊承诺,可以要求经营者在消费票据上做备注或写入合同。
二是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说明书或宣传资料相符,若存在问题,要及时提出。收好与“车辆三包”相关的随车资料,以便保障售后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警示九:
培训机构易纷争,示范合同要签订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因师资不足拖延开课、擅自更换教学内容、拖延退费、突然搬迁、关店失联等原因造成违约时有发生。因此,提醒消费者:
一是有针对性地参加职业技能或课外培训,理性选择培训机构,勿轻信广告宣传,注意核查培训主体资格和办学资质;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分期付款时要注意甄别是否为金融贷款,避免陷入套路贷的圈套。
二是选择培训机构和课程时,一定要和培训机构签订合同,要对照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对合同的重要条款如课程、费用、时间、地点、师资、解除合同条件、违约责任等要认真了解,并索要发票收据、合同等。
警示十:
理财投资有风险,高额回报不可信
各类金融机构推出的金融产品专业性强且花样繁多。有的不法企业以高额投资回报虚假宣传行诈骗、非法集资之实。因此,提醒大家,尤其是老年消费群体,要增强风险意识,选择正规销售渠道购买理财产品,了解营销人员是否具备销售该产品的从业资格,警惕营销人员销售误导。同时还要注意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和金融资产安全,不明链接不点击,可疑账户不转账,了解清楚理财风险程度后,再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是否购买。对“高额回报”要警惕,避免误入投资陷阱。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供稿:海口市市场监管局 共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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