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电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消息,因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
截图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存在以下价格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京东商城开设店铺“百姓平安大药房旗舰店”从事药品经营。2022年12月2日至12月6日期间,销售连花清瘟颗粒(规格:6g*10袋/盒),采购价格为每盒23.57元,销售价格分别为每盒58元、80元、104元,最高进销差价率达341%。
2022年12月5日,当事人所售连花清瘟胶囊(规格:0.35g*48粒/盒)采购价格为每盒18.50元,销售价格为每盒118元,进销差价率达538%。
综上,2022年12月2日至12月6日,当事人在成本未明显增加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药品价格,进销差价率远高于同时期周边市场同类药品,且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22年12月5日发布《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后仍未纠正上述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
天眼查APP数据,北京源通百姓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旭持有其55.18%股权,为其实控人。(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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