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财经
中消协日前发布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消费者认知调查报告显示,在462份有效问卷中,87.88%的消费者遭遇不公平格式条款,陷入“合同套路”。其中,超七成消费者被迫同意选择继续交易。还有部分消费者产生纠纷后才知晓格式条款存在问题。
规范格式条款是促进消费公平的重要手段,也是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的重要举措。聚焦医疗美容、网络购物、网络游戏、房屋装修等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问题,人民网“人民投诉”平台联合中消协,共同推出聚焦“合同套路”系列报道。
随着现代医疗与科技的进步,驻颜有“术”不再是梦。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20年国内医美市场规模达1975亿元,水光针、瘦脸针、热玛吉......医美产品层出不穷,让很多爱美人士趋之若鹜。
在医美市场繁荣的背后,消费者维权事件屡见不鲜。受利益驱动,一些医美机构利用不公平的格式条款为自己免责,侵害消费者选择权和财产权,从而限制了医美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旦美丽梦碎,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双眼皮修复4次仍不到位
中了医美“合同套路”怎么办?
隆鼻后没有达到预期、填充物不到位、双眼皮修复失败……在人民网“人民投诉”平台关于医美纠纷的投诉中,手术效果是否达到预期是多方争执的焦点之一。
第一次做埋线双眼皮修复失败后,第二次做眼窝脂肪填充,第三次修复时推荐做外眼角,第四次取出填充的坏死脂肪……历经四次手术,王晓芙(化名)依然没有达到自己理想的效果,医美机构回复称可以提供修复,但拒绝退还手术费。
针对此种情况,人民网“人民投诉”采访了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惠娟,她表示,首先,合同应当对预期美容效果作出明确约定,同时医美机构应当对影响美容效果的各种因素作出明确告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在发生纠纷时,需判断医美机构是否存在违约和过错,如证实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违约和过错,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退还费用和赔偿消费者由此造成的损失。
对于合同中格式条款的签订,《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结合王女士的投诉,医美机构很显然没有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虽然多次给出修复方案,但依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效果。对此,王惠娟建议,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消协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行政机关申诉,通过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在医美纠纷中,还有一些医美机构推出高昂的全流程服务套餐,比如保养液、调肤啫喱等,宣称用于巩固疗程效果。一旦消费者质疑医美效果,医美机构往往以“治疗结束后没有配合长期使用后期保养产品”为由,拒绝承担后果。
“这种条款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和负担,减轻了医疗美容机构经营者的责任,是无效条款。”中消协法律部梁嘉桢回应人民网“人民投诉”。 共2页 [1] [2] 下一页 搜索更多: 医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