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古驰(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驰中国”)因太阳眼镜产品“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被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8.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销售。
就具体违规行为来看,2021年7月5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华联SKP(陕西)百货有限公司监督抽检了古驰中国销售的某款太阳眼镜,其可见光透射比实测值不符合规定,判定为不合格,后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复检,备样太阳眼镜检验结果仍判定为不合格。
经查,古驰中国从GUCCI LOGISTIC DIVISION购入涉案产品,并委托开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处理产品的进口报关业务。古驰中国购入涉案产品7批次共101副,销售给消费者79副,2副无偿提供给检测机构作为检样,2副样品报损,剩余18副退回公司进行整改。此外,古驰中国通过直营、联营等模式销售涉案产品所得共计22.37万元。综上,古驰中国经营涉案产品货值金额共计28.87万元,违法经营涉案产品的违法所得为8.2万元,共计37.07万元。
来源:新京报贝壳财经 记者 于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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