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过期粽子,再用塑封机将粽子重新塑封,并喷印上“精制豆沙粽100克”等字样,北京八瑞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超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被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警告、罚款11.29万元的行政处罚。
9月27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涉及医美行业虚假宣传、生产经营超保质期食品、生产质量不合格燃油添加剂等问题。
经查,北京八瑞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与某食品公司签订《供采协议》,于2022年4月1日、2日分别收购2车次超过保质期的粽子。按照该批粽子《供采协议》约定,过期粽子用于给养殖场提供饲料,本应将粽子原包装拆掉即可。但当事人组织人力将粽子上标注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原彩色包装袋拆掉,用塑封机将粽子重新塑封,并喷印上“精制豆沙粽100克”等字样。上述行为与《供采协议》中用途、标准、要求不符,且无进、销、存台账记录。当事人的行为存在为过期食品拆换包装及去向用途不可追溯的食品安全风险。2022年5月26日,顺义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罚款11.29万元的行政处罚。
瑞活国际商贸(北京)有限公司在产品体验间及接待处邻近位置的展示柜上,陈列含有“世界顶级活细胞护肤体验”字样及瑞妍品牌英文标识的宣传页。当事人宣传内容指向其推销的商品及服务,但是无法提供印证其主张的统计数据、评价资料等证据,在违背真实性原则的情况下进行了商业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2022年5月24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瑞活国际商贸(北京)有限公司进行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30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委托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对北京四季优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通桥店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检验,其中抽取的“鲜活(全母)梭子蟹2.5-3.5两/只”和“鲜皮皮虾15-20只/500g”样品经检验镉项目检测结果为梭子蟹0.73mg/kg(限量≤0.5mg/kg)、皮皮虾2.4mg/kg(限量≤0.5mg/kg),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3月11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销售重金属等污染物质含量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67.06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天宇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燃油添加剂(车用汽油清净剂)产品在2021年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防锈性、破乳性项目不符合GB19592.2019《车用汽油清净剂》标准,依据《车用汽油清净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1年版)》,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经查,该批次燃油添加剂(车用汽油清净剂)产品为当事人于2020年12月20日生产的产品,共计生产480瓶。2022年5月18日,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1188元、没收违法所得1340.88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某中医院销售的“雪山追风散(雪莲花)”被举报,该产品外包装标示有“雪山追风散(雪莲花)”“好药难求”“无论病史轻重、病情长短,今日服药、明日见效”等内容。经查询,涉案产品未在国家药监局药品目录中,其产品以及外包装标签内容均未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其所标明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均属于超出规定范围。另经委托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涉案药品含有乙酰氨基酚、吲哚美辛、布洛芬等西药成分。因该案涉嫌构成妨害药品管理罪,已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
来源:新京报 记者 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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