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电,8月2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国家药监局关于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2年第39号)》,其中,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极集团)全资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南充制药)生产的藿香正气水甲醇量检测不符合规定。
30日,太极集团发布公告称,南充制药生产的藿香正气水批号为2021013,2021046,有效期为24个月。2022年2月和2022年3月,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共抽检南充制药三批藿香正气水样品,交由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测,检验结果为甲醇量指标不符合规定。
目前,南充制药对上述批号产品未销售部分15677盒已按程序全部召回。对于该事件影响,太极集团表示,目前藿香正气水在公司及下属企业中,只有南充制药生产销售,2021年度,南充制药生产的藿香正气水销售收入为665万元,占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0.05%;本次公告涉及产品销售收入约2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极小,无重大影响。
藿香正气口服液大卖
对于甲醇量指标不符合规定,国家药监局在通告中指出,甲醇量反映的是酒剂或酊剂等含乙醇制剂中可能由乙醇带来的甲醇的含量。
8月25日晚,太极集团披露2022年半年报,报告期内,太极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1.86亿元,同比增长11.5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亿元,同比增长61.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9亿元,同比增长112.48%。
中新经纬注意到,太极集团在其半年报中披露,藿香正气口服液为太极集团重点产品,对营业收入贡献超百分之十,实现销售收入9.98亿元,同比增长79%。对于销售收入的增长,太极集团在5月披露的投资者问答表中表示,公司优化了部分产品的价格,如藿香正气口服液出厂价格提高约12%。
半年报指出,藿香正气口服液先后列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至第九版医学观察期推荐治疗中成药。
对于藿香正气口服液和藿香正气水的区别,沈阳市中医院中医内科副主任医师盛晓茜撰文表示,藿香正气液和藿香正气水的区别,通常是处方、适应证(指某一种药物或治疗方法所能治疗的疾病范围)、作用特点、注意事项等不同。二者的处方中都有白芷、陈皮、姜厚朴、茯苓等中药材,但是藿香正气水因需要经过酒精提纯,所以藿香正气水中比藿香正气合剂中多了酒精。另外,二者功效大致类似,但是藿香正气液主要用于暑湿感冒,而藿香正气水主要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暑湿的感冒,所以二者的适应证不同。
一个月内第二次被通报
此外,中新经纬注意到,太极集团在8月1日曾发布公告称,子公司生产的青霉素V钾片有关物质检测不合格。
据公告,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9日发布《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4期)》,其中太极集团控股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南药业)生产的青霉素V钾片(批号:201103)有关物质检测不合格。
公告表示,2021年度,西南药业生产的青霉素V钾片销售收入为1335.32万元,占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0.11%;该批次产品销售收入约73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极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来源:中新经纬 王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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