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讯,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息,近日,上海诣士形泰商贸有限公司因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00元,并责令改正。
图片来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自2021年8月起在其于淘宝平台开设并经营的网店“质馆旗舰店”内销售一款名为“质馆冻干即溶黑咖啡粉”的预包装食品时发布了含有“质馆冻干即溶速溶咖啡粉0蔗糖低卡美式意式拿铁醇香苦回甘便携包装”等内容宣传广告。当事人自述该宣传广告中的“低卡”是指低卡路里,即低能量的含义。但当事人所销售的该款“质馆冻干即溶黑咖啡粉”的营养标签上所标注的“能量:1689千焦/每100克”,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规定,能量≤170KJ/100g(固体)属于低能量,因此涉案食品并非低能量,即低卡路里。当事人的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
当事人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罚款3000元。
天眼查显示,上海诣士形泰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3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松茂。该公司为质馆集团主公司,IDEOLOGY ADVERTISING CO.,LTD控制该公司100%股权。(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钟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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