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月饼过度包装问题,消费者可以“随手拍”对市场上的月饼产品进行监督。
8月5日,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从中国消费者协会官网获悉,中国消费者协会与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将在中秋节前联合对月饼过度包装情况进行消费监督,消费维权志愿者在中秋节前将对网上、实体店铺销售的月饼,采取有针对性地浏览比较和随手拍等方式,及时发现、汇总可能存在的过度包装月饼和组合产品搭售行为。
本次中消协和中焙糖协联合开展的消费监督工作,将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GB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并兼顾过渡期“双标并行”对月饼的过度包装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对混装套装礼盒的监督。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对月饼和粽子两大过度包装较为严重的产品包装标准进行了修改。新标准规定,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产品,包装成本不得高于销售价格的15%,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作为包装材料,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同时新标准还对包装层数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
根据规定,生产日期在2022年8月15日(含)之后的产品执行新标准,此前根据旧标准生产的产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中消协负责人表示,月饼消费人群多、季节性强,消费者对月饼的消费既是传统文化传承的需要,更是幸福生活的体现。食品是用来吃的,过度包装偏离了食品的本源,又增加了老百姓的负担,不符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
中消协也呼吁社会各界对照上述表格中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等三项内容,对市场上销售的月饼产品进行监督。同时监督要依法客观公正,不得损害经营者的商业信誉等合法权益,对发现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问题线索,请发送至邮箱ccajdb@163.com。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记者 徐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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