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讯,据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近日,上海世纪联华西部商业有限公司中环路店因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
事由显示,当事人上架销售内含5个独立包装的预包装食品,未在外包装标签上标注单件冻干蔬菜包、辣爽油包的产品信息,且产品内单件食品生产日期早于外包装标注的生产日期,构成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的行为。另当事人出售过期的的双汇极菲牛排,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18.05元,罚款2万元。
天眼查显示,上海世纪联华西部商业有限公司中环路店总公司为上海世纪联华西部商业有限公司,上海世纪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上海世纪联华西部商业有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上海世纪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上海市属大型国有企业百联集团,于1991年5月设立。2003年,联华在香港上市。(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钟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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