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将粽子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规定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端午节将至,各种品牌的粽子礼盒占据超市最显眼位置。这些琳琅满目的粽子产品是否也让您挑花了眼?粽子和月饼等食品的包装具有保护商品、方便储运、引导消费等功能。但过度包装既浪费了资源能源,又增加了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促进月饼和粽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近日批准发布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新增了哪些内容?食品过度包装问题如何约束?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司长刘洪生介绍,去年修订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规定了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涵盖了糕点、酒类、茶叶、保健食品等31类食品。但与其他食品相比,月饼、粽子的过度包装问题仍相对突出,个别甚至还存在使用贵重材料、混装高价值商品等现象,需要进一步对月饼和粽子包装要求再细化、再加严。
为让粽子等包装“瘦身”和“轻装上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制定发布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具体内容包括:一是减少包装层数,将粽子等食品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少为最多不超过三层。二是压缩包装空隙。必要空间系数是包装空隙的核心指标,反映了包装紧凑程度,数值越小表示包装空隙越小。此次将粽子的必要空间系数从12降低为5,相当于包装体积缩减了58%。三是降低包装成本,对于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粽子,将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从20%调减为15%;对于销售价格100元以下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占比保持20%不变,其中包装成本一般指食品企业与包装企业签订的包装采购价格,销售价格一般指食品企业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合同销售价格;同时要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四是严格混装要求,规定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其他产品混装。
据检查发现,当下仍有不少食品企业存在过度包装问题。2021年,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商品过度包装计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蜂产品、茶叶的过度包装问题发现率超过20%;方便食品、糖果制品的过度包装问题发现率在10%至20%之间;乳制品、糕点、固体饮料、肉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等5种食品的过度包装问题发现率约在10%。
“当前,‘安全实用、节约资源、绿色简约、消费友好’的食品包装理念还没有成为食品生产企业普遍的行动自觉,主要表现为产品包装层次过多、包装空隙过大、选材用料过度、包装成本过高等。这种现象在月饼、粽子、蜂产品、茶叶、酒类等礼盒装食品中尤为突出,甚至有的企业舍本逐末,重‘颜值’轻‘品质’,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司副司长黄敏说。
针对食品过度包装问题,黄敏表示,企业是治理过度包装的第一责任人。一方面要强化企业责任。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开展自查,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优化产品包装设计,持续提升产品创新研发能力和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积极开发满足消费者需求的安全健康营养的食品,准确清晰标注食品标识和营养信息,科学合理引导消费;另一方面要强化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应加强组织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倡导企业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包装材料,降低包装体积重量,节约食品包装成本,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不应再耗时费力把心思花在精心包装的‘面子’上,应该在提升产品品质等‘里子’上下功夫。”刘洪生说,为兼顾企业消化库存包装留出一定时间,避免造成浪费,同时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尽早实施新标准,修改单强制实施日期确定为8月15日,期待全社会能早日见到简约包装的成效。下一步,各部门将通过系统开展培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等方式,扎实做好宣传贯彻标准的相关工作。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记者 郭静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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