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月7日发布《关于1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号),涉及河南1批次不合格食品。日前,河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对外通告了相关核查处置结果:因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及以下行政处罚,其中没收非法所得36.31元;罚款55000.00元。
经调查,河南省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销售的、来自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东大城村的长豆角(豇豆),其中噻虫胺、噻虫嗪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共购进的该批次长豆角(豇豆)18公斤,货值金额为179.19元,违法所得36.31元。
通报称,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郑州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管城分公司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及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非法所得36.31元;2.罚款55000.00元。 (来源:中国网财经 记者 曹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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