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1日讯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浦处〔2022〕152021002883号)显示,咖世家咖啡(上海)有限公司东方路二店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为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未办理临时备案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920112万元,罚款3.6万元。
经查,当事人咖世家咖啡(上海)有限公司东方路二店作为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自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27日案发,擅自改变餐饮服务经营地址,租借浦东新区东方路2000号4幢一楼A区经营场所,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外经营一家名为“COSTA COFFEE”的咖啡店,销售咖啡饮品及糕点。经核查,当事人无证经营期间营业收入为9201.12元,剩余未售出糕点及未制作原料的成本价格为486元,故本案货值金额为9687.12元,违法所得为9201.12元。案发后,当事人主动销毁剩余未售出糕点及未制作原料,关店停止经营活动,积极改正违法行为。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对其违法所得0.920112万元,罚款3.6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咖世家咖啡(上海)有限公司为COSTA CHINA HOLDINGS LIMITED全资子公司。
以下为原文: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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