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消费者宋女士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称,其电动汽车在充电时发生自燃,消费者认为4S店出售的电动车存在质量问题,要求予以赔偿。经鹿城区消保委调解,双方达成一致,4S店退还购车款,并对车内烧毁的物品补助,给予误工补助和精神损害补偿。
2021年9月,湖北消费者张先生投诉,称其花费20万元购买了某品牌新能源汽车,推销时宣称充一次电,续航能达到510公里,但消费者实际使用时的续航里程只有300公里。消费者认为存在虚假宣传,故投诉请求帮助。经当地消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了电池。
目前,涉及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的投诉较多,问题集中在充电起火、实际续航里程与标称差距过大等。未来,中消协将重点关注三电系统的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保驾护航。
此外,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售后服务体系、维修网点、维修技工等不能满足高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需要,影响了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和售后满意度。一部分车辆“修了就坏、屡修不好”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差的使用体验。
经营者需承担责任
中消协表示,解决新能源汽车维权难,经营者负有主要责任。在产品层面,要高度关注产品安全,特别是要强化智能网联汽车的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加强辅助驾驶风险告知及质量管控,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在宣传层面,要全面告知产品情况,公平合理约定双方权责,不夸大或者虚假宣传,并落实合格产品交付义务,承担合同责任,履行所作承诺。此外,汽车数据是消费维权的重要凭证,消费者有权知悉、查阅、获取与自己有关的、未经篡改的原始数据。
2022年1月1日,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开始施行。相较旧版,新《汽车三包规定》针对新能源汽车大范围普及的趋势,增加了多条涉及其售后服务的内容。
新《汽车三包规定》明确要求生产者将家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品的动力蓄电池在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内的容量衰减限值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并将动力电池、驱动电机作为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车主要零部件,纳入免费更换总成的规定范围。当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屡发故障并屡修不好时,在三包期限内还将触发退换车条款。
当下,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带来消费领域重大变化,经营者应当本着诚信原则,公平公正对待消费者。针对智能网联汽车这一新领域,应当明确经营者主体责任,伦理要求和行为规范,切实有力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来源:中国新闻网 葛成) 共2页 上一页 [1] [2] 搜索更多: 新能源汽车 |